涉驾的士载客期间自渎 休班辅警否认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罪 女乘客供称见被告「一手揸軚一手自渎」
发布时间:14:18 2026-04-22 HKT
正职为的士司机的57岁休班男辅警去年9月在跑马地接载女乘客期间,涉嫌于的士内自渎。涉案男辅警否认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罪,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受审。女乘客供称,她当日在的士内先后两度看到被告自渎,她最初怀疑看错,「无可能咁ridiculous(荒谬),光天化日系度自渎」,便再倾前观察,发现被告「一只手揸住軚盘,一只手揸住阳具」,并看到被告手部「上下摇动」。裁判官裁定表证成立,案件下午续审。
事主见被告一手揸軚「一手揸阳具」自渎
57岁被告吴咏文,报称的士司机,被控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罪。控罪指被告于2025年9月1日在香港跑马地马场外,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暴露他的部分身体,即其阴茎。
控辩双方不争议的承认事实指,女事主X案发前与被告互不相识,X案发当日在中环路边截的士,及后登上由被告驾驶的的士。至近早上10时,X致电999报案,的士于跑马地奕荫街停驶。警员以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罪名拘捕被告,他在警诫下称「我揸紧车,乜都无做过」。
X供称,她当日登上的士及前往养和医院,她曾感到翳焗及询问被告有否开空调,被告则表示有开空调,只是有打开车窗「想要啲鲜风」,她则称「鲜风就无啦,热风就有」,其后被告调整了空调,她便低下头使用手机。
X续称,她后来感到有点晕车,于是没有继续用手机及望向前方,此时疑似看到被告作出自渎行为,「第一眼以为睇错……光天化日之下,实在太离谱」。其后被告一度停下,但驶至时代广场时,被告再次自渎,她当时身体倾前,看到被告「一只手揸住軚盘,一只手揸住阳具」。
报警后被告「目露凶光」指事主看错
X称当时她曾考虑过用手机拍下,但担心正在驾车的被告会失控,所以她直接报警,指被告在车上作出猥亵行为。的士驶至奕荫街停下,其后有两名警员上前处理。当警员把被告带上警车时,被告「非常凶猛」及目露凶光,指X「你睇错喇」,而警员则着被告「你唔好讲野」。
X指当时警员曾表示「其实佢(被告)拎唔到(阳具)出嚟㗎㖞」,因为被告身穿沙滩裤。X则回应「沙滩裤咪仲容易拎出嚟,牛仔裤反而仲有条拉链棘住」。警员亦有问她会否看错、或许是大姆指,X称「我咁大个人,我无可能手指公同阳具都分唔到啰」。
X无法肯定当时被告自渎的具体时长,但称「几下啰」、「chok几下」,她重申当时想过会否看错,「无可能咁ridiculous(荒谬),光天化日系度自渎」,但她的确看到被告手持阳具「上下摇动」。
同意一度以为看错但再次观察看清被告露出阳具
辩方盘问时,指X在第一次事件中并没有看到被告的阳具。X同意她第1次怀疑看错,所以第2次才前倾观察及清楚看到被告露出阳具,并强调她在第一次事件已看到被告手部作出自渎的动作。
辩方续提到,X因为的士较「chok」及感到晕车才望向前方,她是否认为的士颠簸与被告自渎有关。X称「佢一手揸軚,一手自渎,架车紧系chok啦,揸车唔系应该两只手咩」。
辩方问到,当X打电话报警后,被告是否便停止自渎动作。X同意,「除非佢胆大包天嘅啫,我都打999,唔通佢仲系度自渎呀」。辩方又问,当时X报警,是否因为觉得被告太过份,一定要把他绳之于法。X则称「咁佢做啲咁嘅猥亵行为,唔报警,唔通仲要嘉许佢呀?」
不同意被告当时在抓痒
辩方指,当日被告其实并未露出阳具,也没有作出X指称的自渎行为。X不同意。辩方续指,被告只是在抓痒。X亦不同意,指「𢯎痕无理由向上向下」。
控方今早举证完毕后,裁判官高伟雄裁定案件表证成立,料被告下午将出庭自辩。
案件编号:ESCC3269/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