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3夜归女淋泼白胶浆及尿液 男厨师称心情差想令他人不愉快 认罪囚3月、缓刑3年

更新时间:12:39 2026-04-13 HKT
发布时间:12:39 2026-04-13 HKT

男厨师涉于去年圣诞至今年2月期间,在沙田向3名女途人淋泼白胶浆及尿液,在警诫下表示「当日我心情低落,想破坏人地嘅快乐」,便用白胶浆及尿液「求其揾人泼」。男厨师原被控3项游荡导致他人担心罪,控方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修订控罪后,男厨师承认3项普通袭击罪。辩方求情指,被告当时工作压力大,欲释放压力才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判刑时指,仅有一名事主身上衣物的液体能被化验,而化验结果亦没有显示属被告的体液,终判处他监禁3个月,获准缓刑3年。

事主被淋夜体经化验后显示非被告体液

34岁被告张祉宁,报称厨师,被控3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被告于2025年12月25日、2026年2月17日及19日,分别3度在沙田大围车公庙路18号围方外行人天桥(向田心村方向)及车公庙路游乐场近灯柱,袭击女子何彤乐、邓嘉文及邝幸。

郑官判刑时指,被告已由2月还押至今,仅有一名事主身上衣物的液体能被化验,而化验结果亦没有显示属被告的体液,终判处他监禁3个月,获准缓刑3年。

辩方求情指,被告坦白认罪,深感悔意,当时被告因工作压力大,欲释放压力才犯下本案。案发时,被告不认识事主,亦没有与事主有身体接触,因「咁啱见到佢哋」才犯案,在此向事主道歉。控方透露被告有5项刑事定罪纪录,包括1项普通袭击及游荡罪,另有3项非礼罪。

被捕后称心情低落「想破坏人哋嘅快乐」

案情指,何姓女事主在去年圣诞节的凌晨2时半左右,经沙田大围车公庙路围方外行人天桥走路回家时,感觉遭不知明液体泼在头发上,扭头发现被告在身后,被告随即逃离现场,何报警求助。警方在今年1月18日拘捕被告,在警诫下,被告指「当日我心情低落,想破坏人哋嘅快乐」,故在见到何后,便用白胶浆泼向何,以「令佢唔愉快」。

被告在今年2月17日晚上11时许再度犯案,邓姓女事主亦途经天桥回家,惟抵家后发现头发及外套沾有不知明液体,遂报警求助。被告就此案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用白胶浆泼邓,更称「我都知犯咗游荡罪」,坦然因「我心情唔好」才犯案。另一名邝姓女事主在同月19日晚上,经车公庙路游乐场近灯柱回家,及后亦发现头发沾有不知明液体,被告在警诫下承认用尿泼邝,仅因心情不佳而「求其揾人泼」。

案件编号:STCC748/2026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