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申请充公黎智英罪行相关财产 7月8日开庭处理充公令
发布时间:12:14 2026-04-08 HKT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今年2月被判囚20年。政府上周四按《香港国安法》及《实施细则》向高等法院申请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关财产,以达致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的重要目的。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将于7月8日开庭处理充公令事宜。
违《香港国安法》32条犯罪得益应予没收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黎智英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共三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罪名成立。法庭指出,黎智英为案中主脑和推手,精心策划又早有预谋,有意识地利用《苹果日报》和个人的影响力,进行持续不断的活动,削弱中港政府的合法性或权威,并多次乞求外国制裁中国及香港,进行敌对行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最终黎智英被判监禁20年。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2条,「因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而获得的资助、收益、报酬等违法所得以及用于或意图用于犯罪的资金和工具,应当予以追缴、没收」; 而充公令的申请和发出都必须依照《实施细则》附表三订明的严格条件,须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律政司司长提出申请后,信纳拟充公的财产符合相关条件,才可将该财产充公。
政府:藉申充公令切断危害国安罪行资金链
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其中,向法庭提出充公令申请是有效打击严重罪行、保护公众利益的做法之一,充公罪行相关财产的法律及机制亦常见于世界各地」。发言人亦指,为维护国家安全而提出的充公令,旨在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相关人士、同谋或代理人继续利用其财产从事危害国家安的不法行为和活动,借此切断资金链,削弱其再犯能力。
政府早已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冻结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的罪行相关财产,今年2月亦已预告会按《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360C条,将《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
案件编号:HCMP518/2026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