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特殊学童家长入禀告小学校长 中途要求再转校被拒 不满讼费命令提上诉指经济困难

更新时间:12:41 2026-04-02 HKT
发布时间:12:41 2026-04-02 HKT

小四学生家长去年入禀区域法院控告油蔴地街坊会学校、其校长及教育局,要求赔偿295万元,指其子女患自闭症及有特殊学习需要,而该校校长于去年2月拒绝让其子继续到校上课,致其子女失学。该小四学生后来一度获转校,惟该家长早前再向法庭申请命令,要求再转到其他学校,遭聆案官拒绝及下令支付讼费。该家长今到区院上诉聆案官决定,要求毋须支付讼费,指其经济困难,并要求警方介入调查及作出拘捕。暂委法官罗颂明押后裁决,预计7月颁下判词。

原告指若有钱早送孩子入私校

原告为SOJOBI Akpevwe Joyce,被告为黄颖诗、油蔴地街坊会学校及教育局。原告没有律师代表,她今天亲自行事,指其家庭面对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讼费,其丈夫因为需要照顾子女,亦未能外出工作。原告又表示,一切事情因被告而起,为何她要支付讼费,而且她若然有钱,早已把孩子送入私校上学。

被告之一、油蔴地街坊会学校黄颖诗。资料图片
被告之一、油蔴地街坊会学校黄颖诗。资料图片

不满转校后未能满足孩子需要求再转校

罗官关注,原告的孩子是否在去年11月获安排到某间佐敦的小学就读。原告同意,但亦指因为孩子的健康状况,以及该校未能满足相应的特殊学习需要,所以现已停学。罗官另问及,原告是否仍要求法庭就转校一事作命令,她则表示早前已就此入禀司法覆核。

被告方称经济困难非不支付讼费理由

被告一方则表示,原告当时向聆案官申请命令,要求由该佐敦学校转到另一间学校,这与油蔴地街坊会学校无关,而经济困难亦非不支付讼费的理由,原告提出的上诉是欠缺基础。

原告:所有事因校长拒孩子继续上学开始

原告不同意,强调所有事情因黄颖诗拒绝其孩子继续上学所致。原告又认为,不论这次上诉结果如何,她亦不应支付讼费。罗官最终押后裁决,预计7月颁下判词。

案件编号:DCCJ5329/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