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滥用公屋新措施今推行 禁单位分租、经营业务 最高罚50万元及囚1年

更新时间:12:54 2026-03-31 HKT
发布时间:12:54 2026-03-31 HKT

打击滥用公屋是本届政府工作一大重点,立法会去年通过《2025年房屋(修订)条例》,有关打击滥用公屋的新措施3月31日起生效。新措施包括:(一)引入「严重滥用公屋」的新罪行;(二)赋权获授权人员要求可疑人士提供个人资料;以及(三)延长虚假陈述、拒绝提供资料及非法让与罪行的检控时效。

引入「严重滥用公屋罪」 禁单位内经营业务

新法例引入「严重滥用公屋罪」,若将公屋单位分租予他人、同意或要约将公屋单位分租予他人,最高刑罚是50万元及监禁一年。此外,租户家庭不居于公屋单位内,若单位内经营任何贸易或业务;容许他人在单位内经营任何贸易或业务,最高刑罚是50万元及监禁一年。

此外,为有值代价协助他人作出分租行为(如地产经纪)或租用公屋单位的人,同属犯罪,最高刑罚是50万元及监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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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权获授权人员要求可疑人士提供资料

新措施亦赋权获授权人员要求可疑人士提供个人资料,获授权人员在公屋或资助出售单位内驱逐侵入者或视察时,如有合理怀疑任何人在单位已从事、正从事或将从事违反《房屋条例》的行为,在出示职员证后,可要求他们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如无合理辩解而不遵循要求者,最高刑罚是1万元及监禁6个月。

延长检控时效

延长就进行「富户政策」申请时,作出虚假陈述及拒绝提供资料检控时效。检控时效:犯罪后6年内或获授权人员发现罪行之后一年内。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资料图片)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资料图片)

何永贤:确保公屋资源聚焦协助最有需要者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房委会持续优化政策,以确保公营房屋资源聚焦地协助最有需要的人。《2025年房屋(修订)条例》体现政府及房委会善用公屋资源的坚定承诺,透过立法与行政措施并行,针对性处理严重滥用行为。

房委会已加强宣传工作,透过电视节目、报章、社交媒体、宣传单张、海报等多种渠道发放资讯,并举办与区议员的交流会,确保公屋居民及市民充分理解一系列加强打撃滥用公屋的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