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偷拍14岁女生裙底放网上共享 男补习老师认罪囚4月 官斥:行为卑劣令补习行业蒙羞

更新时间:14:04 2026-03-27 HKT
发布时间:14:04 2026-03-27 HKT

男老师于2023年在铜锣湾补习社授课时,将手机藏在桌下偷拍两名14岁女学生的裙底,及后将裙底照上载至共享相簿,并将相簿连结发布至社交平台Twitter。男老师今早在区域法院承认非法拍摄及观察私密部位等两罪,辩方求情指,想与他人分享照片的乐趣才放上网,惟低估网络传播的速度。暂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时指斥,被告的行为卑劣,涉案照片明显拍摄到两名事主校服的校徽,被告身为补习老师却违反诚信,终判处被告监禁4个月。

为分享照片乐趣放上网却低估网络传播速度

25岁被告袁耀坤,案发时任补习老师,承认非法拍摄及观察私密部位、及发布源自干犯指名罪行的影像两罪。控罪指,他于2023年1月3日在铜锣湾某补习社内,用手机偷拍14岁女童X及Y的衣服下方;另于同月5日在网上发布相关影像,而不理会事主是否同意该项发布。

辩方求情指,被告没有刑事定罪纪录,涉案的裙底照没有拍摄到私密部位,被捕前因对犯下的事情感到内疚而删除了共享相簿。被告在落案起诉至今的3年间积极改过自身,寻求社福署的辅导,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偷拍倾向,本案属单次事件,望法庭轻判。

梁官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须照顾失聪母亲,被告于2022年获得社会学学士学位后在补习社任职,本案发生后被告已辞去工作,任职传媒机构的资深编辑,惟今年因担心认罪后会对公司造成影响,早前亦向公司辞职了。辩方另指,案发时被告仅任职补习老师数周,年仅22岁心智未成熟,而被告没有要求学生做任何动作以方便拍摄,偷拍照片部分是重复的,只有约6至8组镜头角度。而被告为分享照片的乐趣才放上共享相簿,被告低估了网络传播的速度,望法庭轻判。

官斥不关心学生学业却关心学生裙底行为卑劣

梁官判刑时斥,被告偷拍两名中学事主时,两名事主穿著校服,被告亦拍摄到她们的校徽,明显有机会导致她们遭别人辨认出。被告身为补习老师,却没有用心教学,反而将手机放在桌下,从下向上拍摄学生的裙底。而家长因相信老师会努力教授学生,才将学生带到补习社,惟被告不关心学生学业,却关心学生的裙底。梁官直指,被告的行为卑劣,违反诚信,令补习行业蒙羞。

梁官续指,被告案发时已成年,更是学士毕业生,却在共享相簿上载学生裙底照,更在Twitter发布共享相簿连结,令多名用户浏览到涉案照片。尽管辩方指,被告低估网络传播的速度,惟现时大部分人都会使用互联网,用互联网是极其普遍的,被告此举的风险程度不难预期。梁官认为,法庭须向社会反映此类案件的严重性,终判处被告监禁4个月。

案情指,被告在案发时任职补习社老师,两名14岁女事主X及Y均是该所补习社的学生。在同年1月10日,补习社接获匿名来电,对方指网上流传约100张学生裙底照,补习社及后发现X及Y的照片亦在网上流传,X随即报案。被告在同月15日被捕,警方在其手机发现20多张在补习社内拍摄X及Y的裙底照,被告承认当时正在补习社工作,及后曾将照片上传到Google的共享相簿,并将相簿连结发布至Twitter,约有150名用户曾浏览该共享相簿,被告更向Twitter用户表示打算每月更新一次相片。

案件编号:DCCC513/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