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颠覆案 邹幸彤自辩承认参选支联会常委时提及「颠覆」一词

更新时间:13:54 2026-03-26 HKT
发布时间:13:54 2026-03-26 HKT

已解散的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何俊仁于开审前认罪。邹幸彤今早于西九龙法院作供,播放2019年支联会晚会完整片段后,在盘问下同意支联会「港支联简介」从未提出要推翻共产党领导,自己也没有监察支联会发布的每一样事物。

案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姫主审。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及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等代表;辩方由破产管理署委任资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支联会,大律师沈士文代表李卓人,邹幸彤亲自行事。

庭上播放2019年支联会晚会完整片段,当中当年代表学联赴京支援的幸存者李兰菊上台激动分享。

资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支联会盘问下,邹幸彤同意部份受访片段发言属个人意见,仅代表自己,不代表支联会。邹幸彤又同意支联会1989年成立后,首五年的「港支联简介」均提及短期目标包括「推翻当权者邓、李、杨集团」。

李卓人。资料图片
李卓人。资料图片
何俊仁审讯前认罪。资料图片
何俊仁审讯前认罪。资料图片

认于参选支联会常委时曾提及「颠覆」一词

邹幸彤同意没有监察支联会发布的每一样事物,包括独立运作的纪念馆网站。邹幸彤亦同意只曾于2020年参选支联会常委时提及「颠覆」一词,且代表个人立场,反观李卓人何俊仁一直强调五大纲领,没有提过「颠覆」或「推翻」。邹幸彤指即使担任副主席时,也从未修章,为支联会加入「推翻」意志,亦从不认为从事支联会活动时干犯法律。林芷莹引述2002年时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及时任律政专员区义国推动「23条」时,发言指颠覆罪须涉及严重非法手段,邹幸彤从事支联会活动时从未虑及此说。邹幸彤指出支联会从未讨论过要改变国家根本制度,惟承认要求大幅度改变体制。

4名被告依次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即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是第一条和序言)),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何俊仁开审前认罪。

案件编号:HCCC155/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