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公署参与「全球私隐执法机构网络」联合行动 针对「儿童私隐」抽查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
发布时间:11:47 2026-03-25 HKT
私隐专员公署联同全球26个私隐执法机构,进行以「儿童私隐」为主题的2025年「全球私隐执法机构网络」(GPEN)抽查行动(抽查)。是次行动共检视近900个供儿童使用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并于今日发表环球联合报告。参与抽查的机构包括来自澳洲、加拿大、法国、中国澳门、新西兰及英国等地的私隐执法机构。GPEN抽查的目的是为鼓励机构遵守私隐和资料保障法规,同时促进全球私隐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
抽查行动在2025年11月3日至7日期间进行,参与机构检视了876个专为儿童而设或广受儿童欢迎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相关平台涵盖多个范畴,包括教育、游戏、社交媒体、购物、影片串流、健康及健身、音乐串流及相片编辑。抽查根据五项指标评估该等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即 (i) 年龄验证;(ii) 收集儿童的个人资料;(iii) 保障措施;(iv) 删除帐户;以及 (v) 不当内容及高风险设计元素,并将结果与GPEN于2015年进行的同类抽查作比较。

越来越多平台 要求儿童提供个人资料才可使用全部功能
抽查结果发现,部分平台已采取良好方式保障儿童及其个人资料,例如向儿童发出提示,建议他们不要使用真实姓名或上载影像。然而,抽查机构仍关注部分平台对儿童私隐的影响,相关风险亦较2015年有所上升。举例而言,现时越来越多供儿童使用的网上服务要求用户提供个人资料,方可使用平台的全部功能。与2015年相比,某些类别的儿童个人资料被强制收集的情况有所增加,包括姓名(由29%升至41%)及电话号码(由12%升至18%)。大部分平台亦在其私隐政策中表明,可能会与第三方分享儿童的个人资料(由51%升至85%)。
私隐专员钟丽玲非常支持全球私隐保障社群加强合作,以保障儿童的基本权利。钟丽玲表示,由于儿童的认知能力仍在发展阶段,未必能充分理解其个人资料私隐权利,因而在使用私隐保障设定不足或设计欠佳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时,他们所面对的私隐风险较大。因此,机构在收集、处理及使用儿童的个人资料时,应以儿童的福祉为首要考虑,并采取「贯彻私隐设计」及「预设私隐」的方式,确保在设计与开发产品及服务的初期,已纳入保障私隐的措施,从而让儿童能安全地使用网上服务。
在是次抽查,根据五项指标的抽查结果如下:
年龄验证:45%被检视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有采用一些年龄验证措施,与2015年的15%相比,增加了30%。72%被检视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的年龄验证措施可被绕过,而该等措施通常仅依赖用户自行申报年龄;
收集儿童的个人资料:96%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有拟定私隐政策,惟只有56%将收集到的个人资料预设为「私人」。逾半(59%)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要求用户提供电邮地址,方可使用平台的全部功能,其次为要求提供用户名称(50%)及定位位置(46%)。整体而言,与2015年相比,平台收集某些类别的个人资料情况有所增加,例如姓名(由29%升至41%)及电话号码(由12%升至18%);
保障措施:71%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未有提供专为儿童而设的保障措施及保障私隐方式的相关资讯;
删除帐户:逾三分一(36%)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未有提供简易方式删除帐户;及
不当内容及高风险设计元素:涉及欺凌、辱骂性或仇恨性内容于15%的服务中出现,而色情内容在11%的服务中出现。在被识别为涉及高风险资料处理或设计元素、并供儿童使用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中,仅有35%提供私隐相关通讯(例如弹窗讯息),引导儿童向其父母寻求许可,继续使用网站或流动应用程式。
参与抽查的私隐执法机构鼓励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特别是专为儿童而设或广受儿童欢迎的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采取儿童友善及保障私隐的行事方式,以保障儿童在网上的福祉,包括:
(i) 限制收集个人资料的数量;
(ii) 设计服务时采取「贯彻私隐设计」及「预设私隐」的设计方针;及
(iii) 按照平台所涉及的风险水平,实施相应的年龄验证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