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330万「开心钱」助分判商取得三跑工程项目 机管局前高层认贪污洗黑钱等罪囚4年

更新时间:12:32 2026-03-24 HKT
发布时间:12:32 2026-03-24 HKT

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于2018年至2022年期间收受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项目两间分判商共约330万「开心钱」,以协助对方取得承建商合约;他另将贿款交给妻子,再指示她存入两人联名户口。涉案经理早前承认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洗黑钱等共8罪。辩方今求情指被告充满悔意,虽然他因贪念而收受贿款,但无证据显示对「三跑」项目造成实质损害。法官叶佐文考虑案例后,判处被告监禁4年。

求情指有充分悔意于贪念下犯错非主动索贿

51岁被告李永辉,承认2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6项洗黑钱罪,他另涉1项洗黑钱罪则获存档法庭;其妻原本亦被控4项洗黑钱罪,较早前获控方撤控。

辩方资深大律师陈政龙今求情指,被告有充分悔意,早于2022年被捕时已向廉署坦认收受利益,及至2024年亦在其他同案被告答辩前已认罪并放弃保释。求情信也反映被告对家人和亲友表达悔意,他在贪念下犯错,但他过去对「三跑」工程有贡献,他并非主动索取贿款,也没有证据显示涉案分判商提供的材料有问题或缺陷,并未伤害到「三跑」工程。

此外,辩方指被告自2024年4月已还押,至今约23个月,若法庭以5年作量刑起点,考虑到认罪扣减,以及被告狱中行为良好而提早获释等因素,被告本应再服刑数月便可出狱,但因同案被告案件仍在处理,以致被告未能获得相应待遇,望法庭把这些因素考虑在内,予以轻判。

管理三跑多个工程合约并向总承建商推荐分判商

案情指,李于2017年加入机管局,至2022年5月获擢升为基建工程首席高级经理。案发时,他负责管理「三跑」多个工程合约,包括主要填海工程合约、客运大楼地基和底层结构工程合约。他会向总承建商推荐分判商,其建议通常都会获接纳。

涉案分判商、卡乐工程有限公司由同案被告吴启安创立,卡乐的项目经理和会计经理在2018年初均被人接触,透露李和3人曾协助卡乐获判工程项目,表示将与李等人合作,而工程利润须摊分。

卡乐于2017年至2021年接获填海工程承建商委聘,供应机制砂及承接4项分判合约;2019年2月至8月,卡乐的会计分3次转账共180万元至李的父亲和其妻陈珏丹的银行帐户。李永辉另曾推荐卡乐给地基项目承建商,卡乐一度取得2,841万元的合约,但因廉署案件曝光而未正式签定。

收卡乐提供「开心钱」助取得三跑工程项目

李永辉在警诫下承认,他加入机管局后认识卡乐的相关人士,对方向他提供「开心钱」,希望令卡乐因此获总承建商优待,取得更多三跑工程;李从对方手上接受共约250万元,对方先后5至6次在李用膳时、或李住所附近转交款。闭路电视拍摄到李从他人手中收取信封,而廉署人员在李的住所搜证时,亦发现近1.6万元港币,钞票边缘验出吴的DNA。

另外,骏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某次会议向投资者透露,由于有人认识李永辉,故骏丰获得填海项目承建商委聘为供应商,而骏丰须就售出每立方米的砂、向李支付1元。

李永辉在警诫下,亦承认他曾向承建商介绍骏丰,及协助追收工程款项;李另将大部分、即共约330万元贿款交给太太,要求她存入银行帐户,并把共约30万元贿款交给其父亲。

案件编号:DCCC582、584、585/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