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第二场听证会 杜淦堃:未有证据显示ICU曾向承建商索发泡胶合规文件等 质疑连最基本可燃性测试亦未曾做过|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09:54 2026-03-20 HKT
发布时间:09:54 2026-03-20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今日(20日)在中环爱丁堡广场三号展城馆举行第二场听证会。

消防处收SDN后12次派员巡查  质疑有否发现火警警报系统被关闭

【11:36】杜淦堃表示,当承办商需要停用系统时,必须提交「系统暂停通知书」(SDN)。根据规定,消防处在收到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派员到场进行风险评估。他指消防处在该期间曾有12次相关到访记录。他质疑,在多次到访期间,消防人员是否有察觉到现场的火警警报系统已被关闭,抑或消防处人员根本假设了系统当时处于正常运作状态,这些问题均需消防处进一步探讨及交代。

杜淦堃进一步引述消防处人员的口供指出,在2025年4月至5月的到访期间,相关人员从未进入过消防泵房,亦未曾检查电控制板。人员更未有确认承办商是否仅仅将水泵隔离,而并非关闭总掣,此举或导致相关情况。

承办商认未派员处理水缸停用  消防系统停用超过半年

【11:25】杜淦堃表示,证人梁先生的书面供词清晰指出,根据法例规定,消防装置及设备必须由注册承办商亲自执行停用程序,绝不能由管理方自行决定。他指梁先生承认中华发展有限公司并未派员进行相关停用操作,其解释为「中华发展获宏业告知,停用事宜将由宏福苑的物业管理方ISS负责。」杜指此解释是否符合相关规例的要求,有待进一步厘清。

杜指消防水缸的维修工程由太阳建设亚洲有限公司负责,涵盖B座,E座的水缸维修。值得注意的是,E座的工程持续时间远远超出了首份「系统暂停通知」(SND)所订明的14日限期。这亦是宏业要求中华发展提交SND以申请延长停用时间的原因。

他指,梁先生的供词显示,中华发展似乎从未主动查明为何系统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延长停用。其证供指,宏业每14日便通知中华发展申请延期,而中华发展则每次均提交SND以延长停用期。

杜淦堃表示,现有证据显示,相关申请共达16次之多。直至火灾发生时,大厦的消防系统已实际停用超过半年。每次申请延长,中华发展似乎都未有审视其实际需要,亦未有到场视察工程进度,反而持续报价并提交申请。令人惊讶的是,从首次报价的相关要求已可见,整个停用期预计将超过一年。在此情况下,中华发展有必要向委员会交代,其反复申请延长停用,是否仅为获取相关报酬,而完全忽略了其作为注册承办商应尽的责任及当时存在的实际风险。

业主立案法团有责任确保消防装置及设备维持有效运作

【11:14】消防装置及设备监管方面,杜淦堃表示,宏福苑火警警报系统一度被关,只有一至两座大厦的系统透过人手方式重新启动;有居民曾尝试启动楼层内警报系统,惟系统无法运作。

杜指,按《消防装置及设备规例》,业主立案法团有责任确保消防装置及设备维持在有效运作状态,并须聘用承办商每年至少为大厦的相关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有「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而若工程需令消防装置通宵关闭,或关闭时间超过24小时,相关人士需向消防处提交「消防装置关闭通知书」。杜续指,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完成对受损消防装置及设备的维修后,须提交「恢复消防装置声明」。

未有证据显示ICU曾向承建商索发泡胶板证书等 质疑连最基本可燃性测试亦未曾做过

【11:10】杜淦堃表示,另一名涉事的房署屋宇保养测量师刘嘉敏陈词提到,2024年ICU代表的刘嘉敏在陈述中指「我们得悉承建商正在尝试使用具阻燃标准的发泡胶作为窗户的临时保护。」
杜淦堃质疑,这个说法在发布前是否已经过ICU核实。

杜淦堃指,从现有的证据可见,ICU似乎连最基本的可燃性测试,例如使用打火机进行简单燃烧测试,都未曾做过。同时,并无证据显示ICU曾向承建商索取相关的发泡胶板证书、测试报告或合规性文件,以核实其可燃性,如若存在相关文件,应尽快向委员会披露。

此外,杜淦堃提及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期间,ICU曾进行四次现场巡查。然而,相关人员表示,由于该四次巡查主要是针对其他投诉,因此并未特别留意这些被指易燃的发泡胶板。

古小平与屋宇署顾问谢先生咨询意见存分歧

【11:00】杜淦堃表示,房屋署ICU高级屋宇保养测量师古小平的证词说法与获借调的屋宇署顾问名为谢先生的回应存在明显出入。

他指,古小平于9月25日曾到访宏福现场,目睹有发泡胶板存放于地面层,并张贴在电梯大堂的窗户上。他在证词中指出,当时向获借调的屋宇署顾问谢先生作出口头咨询,并获告知使用发泡胶板遮盖窗户的做法不属于建筑工程,因此无需符合阻燃要求,也不会被视为未经批准的建筑工程。

然而,谢先生其后透过律师楼作出书面回应,其说法与古先生有显著分歧。谢先生回应的重点如下,首先,就咨询过程而言,谢先生承认曾接收口头查询,但他强调,根据政府惯例,涉及生命安全的专业意见必须留有书面记录,认为在缺乏书面记录的情况下,古小平的单方面说法对他本人未必公允。

其次,针对古小平所指谢先生曾表示发泡胶板的使用并不违规,谢先生强烈否认。他从专业角度指出,自2017年英国伦敦格伦费尔大厦大火后,香港政府已就事件进行研究,对建筑外墙使用易燃发泡胶物料保持高度警觉。基于此经历,他对相关物料的使用极为谨慎,坚称不可能建议任何人采用发泡胶板作为可接受的施工方式。

第三,关于法律规管的问题,古小平认为临时使用的发泡胶板不受条例规管。但谢先生引述《建筑物条例》第16条(1)(b)的规定反驳,指出承建商在进行工程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他认为发泡胶板属可燃物料,会增加火灾风险,不应被视为适当的预防措施。因此,即使仅作临时使用,有关做法亦已违反上述条文的规定。

杜指出,谢先生的回复与古先生的证词在表面上有直接冲突,这些分歧必须在日后的听证会上通过进一步作证及盘问来厘清。

居民投诉发泡胶易燃冀助检测 消防处指「不属职权范围」

【10:47】杜淦堃在会上展示宏福苑居民向部门表达对发泡胶封住窗户的关注与忧虑,例如有市民向政府的投诉中指出,有居民曾取宏福苑F、G、H旁建筑废料中的发泡胶样本测试,发现物料易燃烧,并没有阻燃特性,要求消防处调查。消防处助理处长书面回复,曾派员到场巡查并发现屋苑内有一定数量发泡胶板,但「非不寻常情况(which was not irregularity concerning FSD)」,并于同日结束该投诉个案的处理。

其后宏福苑前业主立案法团副主席麦志雄再向消防处提出投诉,指发泡胶属「极高风险物料」,并要求消防处协助检测。消防处高再回应称,该事「不属消防处职权范围(issue beyond the ambit of the FSD)」,但建议向其他部分求助。杜指,根据《消防条例》,消防处有责任在需要时就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险提供意见,故事件是否属于消防职权范围仍有待进一步澄清。

法团前主席徐满柑与承建商宏业均知悉发泡胶板并无阻燃保证

【10:35】杜淦堃指,有居民在Facebook发布影片,对大厦采用的封窗发泡胶板安全性提出质疑。根据居民在9月23日已透过1823投诉热线提交影片截图,标题为「大家会见到『封窗胶板系易燃物』」。居民对物料安全表达强烈关注。

杜在听证会上公开一张图片,指去年10月10日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承建商宏业表示:「新一批发泡胶板将于之后那个星期送达,届时会对该材料进行燃烧测试。」

然而,在这次工作会议之前,当时的立案法团主席徐满柑曾于10月透过WhatsApp与宏业的何建业(Gordon)进行讨论。

何建业询问:「我想问清楚,居民对FOAM BOARD(发泡胶板)咁大意见……即使有的话,我都唔够胆担保系一定有阻燃的。」徐满柑则回应:「影段片……当然,影嘅时候唔好咁流(马虎)。」「但注意,第一期无法更换。」

杜认为,虽然该WhatsApp对话可能欠缺前文后理,未能反映全部内容,但仅从现有证据判断,至少显示徐满柑与承建商宏业均知悉,新一批发泡胶板可能并无阻燃保证。即使订购了所谓的新一批阻燃发泡胶板,亦只会用于尚未安装的窗户上,换言之,已安装的发泡胶板将继续缺乏阻燃能力。

直至去年10月,宏业表示新一批发泡胶板已经送达,并说明物料已到。据称,宏业在场即时使用火机测试,结果是不能燃点,说法与其他相关证据似乎相符。

何伟豪单独低下协助疏散居民  尝试与同袍会合失散

【10:30】杜淦堃表示,开案陈词时间有限,不可能逐一在陈词中详列,现阶段只呈上具关键性及代表性的证据。他称,消防员何伟豪尝试从二十五楼乘升降机拯救市民时,不幸从三十一楼外坠下,有揣测指他是否单独行动、是否未遵从指令。他播出一段影片,希望厘清事实,片中显示三名消防员,而影片一位相信是何伟豪的消防员留下,协助疏散居民。他指,消防员单独行动,是因为他在协助撤离灾民,随后尝试与同袍会合,但是失散。杜指,该片段仅作例证,团队手上大量证据,会在开案阶段逐一讨论。

杜强调,委员会非意在影响媒体报道,但事件本身或会触动社会情绪与记忆,准确的报道对公众了解事件极为重要,相信大家都会认同。

孙靖干:传媒就开案陈词作出广泛报道 忧虑令公众产生错误印象

【10:21】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孙靖干指,留意到传媒就独立委员会代表大律师的开案陈词作出广泛报道,担心令公众之间产生错误印象,以为独立委员会已就火警起因及导致重大伤亡原因作出结论。政府必须澄清,现阶段实属言之尚早,因为独立委员会尚未有机会正式聆听任何涉事方的证据、陈述及证供。

他续指,外界已将相关报道视同独立委员会的调查结论,而政府及各涉事方未传召证人和提交适当陈词,在如此早阶段作出判断,并不恰当。他又指,独立委员会开场陈词仅属部分,政府等涉事方将作解释及说明,并会在开案陈词简单澄清。

杜淦堃:有必要审视发泡胶制品是否加速外墙火势向各单位内部蔓延

【10:20】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在陈词中表示,现有证据清楚显示,涉事承建商在进行外墙维修工程期间,为保护屋苑各单位窗户免受钻孔作业影响,曾广泛使用发泡胶板覆盖窗户。他强调,相关证据非常明确。

杜淦堃指出,委员会将审视专家就有关发泡胶板如何助燃、助长火势蔓延及其造成的实际影响所作出的裁定。他表示,团队会与专家共同探讨,发泡胶板在建筑物外墙起火时,是否构成打破窗户并令火势蔓延至单位室内的原因之一。

考虑到大量住户是在单位内丧生,杜淦堃认为,有必要审视发泡胶制品是否加速了外墙火势向各单位内部蔓延。他指出,事发当日承建商使用的发泡胶板遮盖了窗户,除了可能助长火势,亦带来另一后果,就是阻碍室内住户视线,可能影响他们疏散。

杜淦堃亦提到,现行关于楼宇维修中可燃材料使用的一般规则,以及各政府部门对这些规则是否适用于发泡胶板,存在不同理解及意见。他认为,不论现行法律规则如何诠释,对于楼宇使用一些易燃材料,实际上均应受到更为严格监管。

陆启康: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和不偏不倚态度完成工作

【10:15】陆启康强调,今次香港史无前例有这么大的灾难,形容「好多人是有情绪,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他提醒公众,「我们一定要保持客观中立,听完所有证供,我们才可以对所有人不偏不倚作出结论」。他强调,结论会在报告书内,希望公众要对委员会有信心。

【10:04】委员会主席兼法官陆启康表示,昨天看到一些报导,令他感到些许不安。他希望传媒能够准确地帮助委员会,将他想说的讯息传递出去。

他指在昨天的开案陈词中,听到了许多现阶段掌握到的新证供,亦有不少以前从未听过的证词。但他发现,许多人似乎根据委员会此次的作供,对委员会的调查作出新的结论。这正是他担心的地方。他强调,委员会应该以公开、公平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去完成委员会的工作。

陆启康续称,在尚未进行聆讯、正式审讯,以及听取受查方陈述之前,若预先作出结论,并非公平之举,亦有违不偏不倚的原则。

陆启康明确表示,现阶段的证据,或是代表律师团队提请委员会考虑的事项,并不代表委员会的最终结论。他重申:「我哋呢个调查一定要公平,我哋要对死难者公平,我哋亦都要对受查者公平。」

今次听证会除了委员会主席兼法官陆启康、委员陈健波、欧阳伯权外,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大律师李澍桓、俞匡庭、李俊轩、张天风及冯天荣代表独立委员会出席会议。杜淦堃稍后将继续陈词,探讨发泡胶遮窗户。

记者:黄子龙、曾伟豪

摄影:陈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