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梅师贤辞世享年101岁 李家超致哀:克尽厥职、备受敬重

更新时间:12:58 2026-03-18 HKT
发布时间:12:58 2026-03-18 HKT

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梅师贤(Anthony Mason)辞世,享年101岁。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8日)对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梅师贤辞世表示哀悼。

李家超表示,梅师贤为香港作出贡献,于2013年获颁授大紫荆勋章。梅师贤在1997年至2015年担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自终审法院成立最初期就以博学睿智和深厚阅历扶助终审法院发展,参与审理多宗备受瞩目的案件,克尽厥职。

李家超指,梅师贤在司法和法律界地位崇高,备受敬重,在任期间以至离任后一直支持香港在《基本法》下委任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出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安排,对终审法院在香港和其他普通法地区中树立威望、声誉卓著,厥功至伟。梅师贤亦致力支持香港法律教育,不时向香港学生、教师和法律专业人员讲学,并以其机敏才智启迪后辈,对香港法律界贡献良多。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亦对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梅师贤逝世表示深切哀痛。

张举能首席法官指,梅师贤是首批获委任的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之一,为终审法院成立以来的坚实支柱。在终审法院成立初期,他审理过许多极为重要与宪制相关的案件,并撰写多份最具影响力的判词。除宪制法律,他亦在其他重要法律领域的判例作出重大贡献,对终审法院的早期发展留下了深远影响。凭借其司法智慧、公正及国际声望,他对奠定终审法院作为香港最高级别法院的声誉和赢得社会大众的信心和信赖,均有无可估量的贡献。梅师贤爵士于2013年获颁大紫荆勋章,以表扬他对香港的卓越服务。

梅师贤于1925年在澳洲出生。他于1951年在新南威尔斯州取得大律师资格,并于1964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于1969年,梅师贤获委任为新南威尔斯州最高法院大法官,担任上诉庭大法官一职直至1972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大法官。于1987年至1995年期间,他出任澳洲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他于1988年获颁授澳洲同伴勋章(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