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中老师患癌 太太众筹违法否?大律师:道德上应先变卖家产 教育局称重视操守 校方正跟进
发布时间:16:36 2026-03-14 HKT
中学老师陈Sir患末期腺癌,其太太发帖众筹支付医药费,却被网民揭发生活奢华,质疑滥用善款。针对众筹涉及的法律与道德问题,大律师陆伟雄接受《星岛头条》访问时表示,本港目前并无特定法例专门规管众筹活动。至于陈Sir任职于一间政府资助的津贴中学,其公职人员身份会否令众筹行为受规管,陆伟雄解释,公职人员定义广泛,津贴学校因受政府资助,所属学校老师在法律上有可能被视为公职人员。教育局表示,当局非常重视教师的专业操守,已就事件联络有关学校 ,知悉学校已启动危机处理小组跟进。
老师众筹是否涉违规? 陆:需视乎合约、校规及政府指引
陆伟雄亦指,判断公职人员或其家属众筹有否违规,需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老师与学校的聘用合约条款有否明文允许或禁止老师进行众筹;学校校规中,校方有否制定内部规则,规管教职员的众筹行为;教育局有否发出相关指引,禁止或规范老师众筹。若上述文件均无明确禁止众筹,根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刑事法律原则,难以断言其行为违法或犯规。加上目前并无专门法律规管众筹,因此从法律角度看,涉事老师及其家人的众筹行为,暂时未见触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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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法律上无犯罪情节
陆伟雄认为,事件应从法律及道德两个层面分开审视。他强调,从法律角度而言,目前并无证据显示该老师或其家人作出虚假陈述,「佢先生真系有病,真系需要医药费,呢个系事实」。在没有特定法例监管众筹的情况下,单凭表面事实,难以构成刑事罪行,例如诈骗或欺诈罪。
他解释,若有人无病装病,或无需医药费却以此为由筹款,则属说谎,可能触犯欺诈罪。但在今次事件中,他个人认为当事人患病及需要医药费并无虚假,故刑事检控存在困难。
急用钱医病应先变卖家产
至于网民发现涉事老师妻子拥有多个名牌手袋、出入高级场所等,质疑其经济状况与众筹需要不相符,陆伟雄指出,这属于道德层面的讨论。他认为,按照一般大众认知,若家人患病急需医药费,当事人理应先考虑变卖家中资产,例如名牌手袋或古董,若仍不足以支付开支,再寻求众筹,做法会较为妥当。「你咁有钱,但又去众筹,公众观感上自然会觉得有问题」。但他重申,这只是道德期望,并非法律规定。
邓飞:「炫富」言论未违教师专业指引
除陈Sir太太被网民指「炫富」外,网民亦「柯南」上身翻查陈sir的多个社交平台,指陈Sir亦有张贴「拉头马」的相片及收取太太送赠贵价手表「劳力士」,质疑陈sir也有炫富,有违教师操守。教育界立法会议员邓飞回复《星岛头条》表示,现时的教师指引虽未明确禁止教师「炫富」,但总体要求教师在任何社交通讯平台,都应避免发表有损教师形象、或影响家长与社会信心的「不检点」言行。他解释,过往处理的个案多数涉及「大量粗言秽语」或与异性学生的「不检点言论」。邓飞坦言,类似今次因疑似「炫富」而引发的争议,尚属首次出现。
对于陈Sir太太发起众筹,邓飞表示,教师专业操守的规管对象是教师本人,极少会延伸至其家庭成员,同时未知太太发起的众筹是否符合法例的规管。站在老师的角度来说,「太太是太太,老师是老师,这是两回事。」
陈Sir太太在众筹的帖文中提到,陈Sir病假在五月结束,有网民质疑该教师在放取有薪病假期间,其家人进行众筹行为有抵触。对此,邓飞认为,只要教师的请假申请完全符合学校指引,并持有有效的医生证明文件便属无可厚非,程序上便没有问题。但道义上若有这么多市民质疑,「自己(陈Sir)要决定是否回应」。
教育局 : 已联络有关学校了解 并知悉学校已启动危机处理小组跟进
教育局回复查询时表示,教育局非常重视教师的专业操守,制订《教师专业操守指引》,提醒教师应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学生的福祉,守护教育专业为原则,作出合适的行为,做学生的榜样,建立社会信任。就查询的事件,教育局已联络有关学校了解 ,并知悉学校已启动危机处理小组跟进。教育局会继续与学校保持联系,提供适切意见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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