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前女友借款5百万分手后不归还 53岁商人否认趁女方上酒店追款时强奸开审
发布时间:13:29 2026-03-09 HKT
53岁商人涉嫌向前女友借款5百万港元后不还,更在女方3年前上门追讨欠款时,在酒店内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期间女方哭诉「我透唔到气」及「你唔好再搞我」等,惟商人却无视女方的身体不适。商人今早在高等法院否认强奸罪,在5男2女陪审团席前受审。控方开案陈词指,由于被告有经济问题,女方一直免费让被告居住在红磡环海东岸某单位,更向被告借款5百万港元,向被告追款时出现头晕及呕吐症状。
53岁商人否认趁女方上酒店追款时强奸
报称商人的被告林德成,否认于2023年9月26日,在九龙海逸君绰酒店某室内,强奸女子X。开案陈词指,被告与40多岁女事主X是前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在相识的首年时发展情侣关系,分手后在2020年12月旧情复炽,关系维持了一年后再度分开,惟二人分手后仍以朋友身份联络,相识约24年。由于被告有经济问题,X一直免费让被告居住在红磡环海东岸某单位,亦向被告借出500万元港币。X及后要求被告归还欠款不果,多次到达单位寻找被告,惟被告不在单位。
X身穿的胸围上有怀疑属被告的DNA
在2023年9月26日上午8时许,X得知被告在红磡海逸君绰酒店,故前往酒店房间寻找被告,在要求被告还款期间,二人发生争执,X感身体不适及头晕,更在房间厕所内呕吐。被告建议X坐在床上休息,期间被告拨弄X后颈的头发,及后将X推倒,被告脱掉自己内裤,X挣扎著欲起来,惟被告用手「㩒返低X」,X随即指「你唔好搞我,我而家呼吸好辛苦」。被告不予理会,并脱掉X的内裤,在没有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将下体插入X的体内,更揭开X的上衣,亲吻X的乳房,期间X哭诉「我透唔到气」及「你唔好再搞我」等,性交过程历时约20分钟。
承认事实指,案发当晚7时许,X在表哥Y的陪同下到警署报案。法证检验显示,X身穿的胸围上有怀疑属被告的DNA。同月28日,被告被警方拘捕,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案件编号:HCCC407/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摄影:苏正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