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店内偷拍女子臀部 兼职教车师傅认「咸湿」偷拍 2.26判刑
发布时间:12:28 2026-02-10 HKT
五旬兼职教车师傅去年在九龙城文具店内,趁女事主付款时从后偷拍她的臀部,在警诫下称「我见个女仔几靓女,先一时咸湿,忍唔住用部电话影佢屁股」。涉案教车师傅今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求情指案发后已积极寻求心理辅导,暂委裁判官秦淑君将案件押后至2月26日,待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判刑,明言所有判刑方式仍属考虑范围,被告获准保释候惩。
事后感羞耻内疚正接受辅导以防重犯
51岁男被告吴永伦,报称公务员,承认一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控罪指吴于2025年11月11日,在香港九龙城狮子石道36号地下「光雅文具」内拍摄X的私密部位,而拍摄情况是若非遭拍摄,该部位本来不是可让人看到的,及被告为了性目的或不诚实地作出上述行为,及不理会以上述行为是否获得X同意。
辩方求情指,被告现时任职小巴司机,兼职教车师傅。被告与前妻育有一名女儿,惟前妻在离婚前借贷,导致被告需协助还款。被告的父亲早年离世,导致被告备受打击。被告深明压力大并非犯案理由,现已感到羞耻及内疚,欲向事主道歉。辩方另称,被告在案发后积极面对自己的问题,进行了5次心理辅导,立志从根本上杜绝问题,以防重犯。
「一时咸湿 忍唔住影佢屁股」
辩方引述心理辅导员撰写的信件指,被告干犯本案或因生活压力及不良改变引起,被告完全承认其行为,愿意接受责任,亦诚恳合作辅导,显示出悔意。辩方续指,被告属初犯,是单一事件,案发后已主动解决自己的问题,望法庭判处非监禁方式。
案情指,案发当日下午1时许,身穿紧身牛仔裤的女事主X走进「光雅文具」内购物,当X在收银位置付款时,X的同行者发现被告用手机从后拍摄X的臀部,其后被告翻查手机萤幕后,再用手机拍摄X的臀部。X的同行者立刻截停被告,检查被告的手机时,在相簿中发现1条拍摄X臀部的片段。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我见个女仔几靓女,先一时咸湿,忍唔住用部电话影佢屁股」。
案件编号:KCCC3173/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