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隐瞒利益冲突判授70万元电梯工程订单予母亲公司 工程公司前雇员被裁定欺诈罪脱

更新时间:17:13 2026-02-06 HKT
发布时间:17:13 2026-02-06 HKT

时任工程公司助理在2019年至2022年间涉嫌隐瞒利益冲突,将逾1,100份升降机及扶手梯保养维修工程订单,判授予其母成立的承办商,涉及工程费用约70万元,遭廉署落案。案中工程公司助理早前否认欺诈罪受审,暂委法官刘绮云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区域法院)裁决指,被告坦然向工程公司董事交代与家族生意的关系,相反董事证供则有多处矛盾及不合理之处,居然容许自己不知道涉及利益冲突的公司名称及数量,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官:董事供词存在矛盾不能稳妥信纳

刘官裁决时指,智能安全顾问公正行有限公司(智能)董事及总经理周冠雄的供词,曾要求被告就家族生意申报,以保障智能的利益,故自然应向被告核实有甚么关连公司,惟董事却没有查问,容许自己不知道涉及利益冲突的公司名称及数量,刘官认为董事不闻不问的态度有违常理。另外,董事表示有很多客户对被告的服务不满并作投诉,故被告在2022年离职。刘官认为,被告在智能工作的7年间,没有收过内部警告信,甚至获升职加薪,董事的说法站不住脚。

刘官引述董事在廉署的证供,智能没有将港铁扶手电梯工程外判予顾问公司,励精顾问公证行有限公司(励精)是第一间获外判的顾问公司。惟辩方在盘问时则指出,智能有向另外两间顾问公司外判工程,董事则回应「唔记得」。辩方质疑董事在证供中能确实表示没有外判,董事则回应「人有记得与唔记得」。刘官则认为,董事未能解释供词的矛盾,其中一间顾问公司接管工程超过1年,由董事负责准备支票,难以理解董事不知道工程曾外判予励精以外的顾问公司,故不能稳妥地信纳董事证供。

被告指面试时已讲明家族生意属同行

刘官引述被告自辩指,被告在2014年于智能面试时,已向董事表示父母亦从事相关工程公司,属家族生意,被告在入职后亦多次向董事交代与父母的关系。而董事在2018年因人事关系,要求被告作书面申报备用,刘官认为董事在早期已知道被告与家族生意的关系,被告的证供合情合理,坦然交代与家族生意的关系,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38岁被告张子聪,是智能安全顾问公正行有限公司(智能)前工程助理,被控一项欺诈罪。控罪指张于2019年3月至2022年期间,向智能隐瞒他及他的母亲在励精顾问公证行有限公司(励精)的权益,意图诈骗而诱使智能判授工程订单和顾问服务予励精。

控方指被告无申报下外判工程予母亲公司

综合证供,被告案发时受雇于智能为工程助理,负责管理升降机及扶手梯相关的工程项目,职责包括将工程外判予承办商。根据智能的要求,被告如果在处理有关外判工程的事宜上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他须向智能提交利益申报。

惟廉署接获投诉并展开调查后,发现智能案发时按被告的建议将共逾1,100份升降机及扶手梯保养维修工程订单外判给励精,涉及工程费用共约70万元。而被告的母亲则是励精的唯一董事兼股东,被告及其母亲都是励精银行户口的授权签署人。

案件编号:DCCC1232/2023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