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太古站扯警长跌落扶手电梯 电脑软件工程师遭入禀索偿虫草及花胶费等

更新时间:14:16 2026-02-03 HKT
发布时间:14:16 2026-02-03 HKT

2019年8月11日多名示威者在港铁太古站外非法集结,其中电脑软件工程师文城康受审后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案中负责拘捕的警长在扶手电梯伸手截停文城康时被拉扯,以致双双滚下电梯,令警长受伤。警长在2022年入禀区院向文城康索偿,法庭今早在文城康缺席下展开审讯。警长出庭忆述,案发后搭扶手电梯会紧张,复工后被诊断轻度创伤后压力症,因担心「俾人标签为懦弱」,故没有即时求医。现索偿手术、精神损失、虫草及花胶保健品等费用。法官罗丽萍将案件押后明天进行结案陈词。

事件造成原告手脚受伤获发163天病假

本案原告为黄铭源,任职警务处警长;被告是电脑软件工程师文城康,案发时23岁,被告今早缺席聆讯,法庭在被告缺席下开审。

入禀状指,被告在2019年8月11日晚上10时许,在西湾河康山道近港铁太古站对原告造成损害,被告的攻击和/或故意侵权和/或过失对原告造成人身伤害。原告因被告的举动,遭受了多处身体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左肩、前臂及拇指擦伤、右膝关节疼痛、及右膝扭伤,伴随半月板及韧带撕裂,遂入禀向被告追讨赔偿,惟没有列明详细金额。

原告方提及,原告在案发后即时送院接受治疗,经医生检查后发现原告身体多处擦伤,治疗后无碍出院,当日毋须住院。在4日后(15日),原告再度求诊,医生检查后指其右膝扭伤,伴随半月板及韧带撕裂,医生更指是因在太古站执行任务时受伤引致。医生随后发出163日病假,原告在2020年1月30日才复工。

事后诊断患轻度创伤后压力症

原告复工后仍未能参与前线工作,在同年6月才再次返回前线,惟仍需接受警队的临床心理辅导,原告被诊断为轻度创伤后压力症,不用服用药物,原告经过4次心理辅导后,情况已大有改善。法官罗丽萍关注,为何原告不在2019年案发后即时接受心理辅导,须要待复工后才进行辅导。原告方回应,因担心「俾人标签为懦弱」,故没有即时求医。原告方补充,直到前年仍有残余膝痛,现时天气转变膝盖亦有轻微痛楚,故未能进行剧烈运动,不能踢足球及打篮球等,只能慢跑。

原告亲自出庭忆述,复工约半年后才能穿上军装装备,包括军装背心、警棍及枪等,现时亦获免参加PTU演集。原告表示,膝盖受伤后较脆弱,有突然的刺激或会再度受伤,担心追捕逃犯时会受伤。

看到长斜扶手梯即紧张

原告另提及,案发时在全条扶手电梯的中间位置进行拘捕行动,被告从上跑向下逃走,原告捉住被告后,被告反捉住原告的手,将原告一同扯下扶手电梯,原告形容当时「好似跳楼咁」,并指好像由2至3层楼向下跌,跌倒后需要由同袍搀扶才能行走。原告补充,现在见到较长及倾斜的扶手电梯便会紧张,一定要用手捉住扶手。罗管质疑,原告形容全条扶手电梯的高度有5层楼高,原告确认。

原告方透露,原告因是此事件在私家医院进行手术花费约7.6万元,在康复中心花费约4千元,期间出行搭的士每次约300元,及后服用滋补食品调理身子,花费约7千元,包括维他命、虫草及花胶等,另有精神损失费用及其他索偿。警务处就工伤赔偿原告6万5千元,故原告向被告索偿余下赔偿。

案件编号:DCPI2225/2022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