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屋宇署 : 13幢楼没遵从消防安全预防措施 两个案获发停工令
发布时间:19:46 2026-01-28 HKT
大埔宏福苑大火,引起外界关注棚架安全性。发展局局长宁汉豪今日( 28日 )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郑泳舜提问时指,自屋宇署去年12月3日发出「棚网下架」命令后,正进行大型维修工程的230幢私楼中,有6幢的棚架相信已搭建超过2年,涉及中西区、东区、深水埗、屯门及湾仔区楼宇。
棚架应于完工程后清拆 一般不应搭建多年
发展局指,棚架理应于完成涉及外墙的工程后便可清拆,一般不应搭建多年。拆除棚架的实际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例如工程规模和范围改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例如恶劣天气),因而需要延迟清拆棚架时间。另外,如涉及工程合约问题,例如工程进度及费用争议,亦有可能会导致棚架延迟清拆。

局方指若发现私楼外的棚架变得危险或可能变得危险,比如受天气状况影响,屋宇署可按建筑物条例发出命令,并要求业主拆棚;若业主未能在限时内拆除,屋宇署可先行「代拆」,并在完工后收回相关工程费用。而屋宇署过去5年就棚架发出54张清拆命,另有51张命令获遵办;而在过去2年,屋宇署进行3次代办工程拆棚,正在跟进收回费用工作。
屋宇署 : 巡查揭13幢楼没遵从消防安全预防措施 两个案获发停工令
另外,屋宇署今日举办讲座,提醒业界须遵守棚网抽样检测新制度的要求,以及大厦维修工程进行期间须遵从的消防安全事项。计及线上线下出席情况,约650名承建商和棚业分判商出席讲座。
发言人续,为确保工程的施工方式不会对住户或公众构成消防安全风险,屋宇署自去年底就进行大型维修工程的楼宇展开特别巡查行动,例如防火屏障(包括防火门及防火固定窗)有否被拆除、有否用可燃物料(例如发泡胶板)铺设于窗户等。截至昨日(27日),屋宇署共巡查了322幢楼宇,发现其中13幢楼宇没有遵从相关消防安全预防措施,已即场通知相关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及注册承建商并发出警告信,要求于7日内纠正,其中两宗个案欠妥情况在期限内仍未获纠正,署方已发出停工令,并考虑根据《建筑物条例》提出检控及/或采取纪律处分,或转介相关执法部门采取惩处行动。
屋宇署在讲座中亦提醒业界在进行楼宇维修工程时,必须留意及遵从署方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如消防处和劳工处要求的消防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妥善保养防火屏障;妥善贮存易燃物料及避免囤积;可燃物料(例如发泡胶板)因有机会令火势蔓延,不得铺设于外墙及窗户;必须就暂时阻隔或更换逃生途径的防火屏障(包括逃生楼梯及防护门廊的防火门或防火固定窗)提供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替代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