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导师非礼袭击7男罪成 官指行为卑鄙违诚信判囚43月 求情称进修神学打算与女友结婚
发布时间:16:24 2026-01-26 HKT
《中年好声音》百强选手林俊一于2008年至2023年间分别在授课期间非礼7名男子,当中包括15岁男童,犯案期间更称「假若你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经审讯后,林俊一被裁定9项非礼及2项普通袭击罪成,暂委法官钟伟强今于区域法院判刑,指被告违反诚信,藉音乐老师身份非礼各事主,当中更包括未成年人士,被告罔顾他人感受及只求满足个人欲念,行为卑鄙及犯案长达5年之久,更令部分事主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征状,终判监43月。
仍坚称遭陷害还押期间进修神学打算与女友结婚
钟官今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过去曾在不同歌唱比赛中获奖及向社福机构提供低价课程,曾教导逾500名学生,可谓桃李满门及对音乐界有所贡献,惟被告因本案身败名裂,日后没有机会重返音乐或教育界;辩方亦指被告没有自暴自弃,在还押期间进修神学及成为基督徒,被告也打算与女友结婚,并呈上被告家人、学生及雇主等人的求情信。
虽然钟官接纳被告在案中的非礼行为并非同类罪行中最严重者,但指本案严重性在于被告违反诚信,他利用自己音乐老师的身份,以改善唱歌技巧为由非礼事主,罔顾他人感受,只为满足自己个人欲念,其行为卑鄙,而且被告犯案时间长达5年,涉及7名不同事主,并非一时冲动犯案。
此外,根据感化报告,被告声称自己对同性身体接触的界线感到模糊,并坚持否认自己曾接触事主的下体及称遭人陷害,钟官批评被告毫无悔意。
部分事主现创伤压力症征状需接受治疗或辅导
钟官亦引述事主创伤报告内容,指事件导致事主B、F及J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征状,建议他们接受心理治疗或辅导,其中B遭侵犯时,其女友也在场,B事后出现记忆闪回的情况,影响其工作及建立亲密关系。事主X案发时未成年,他没有被诊断出创伤后压力症,但事后对他人亲近有所保留,现正逐渐克服,报告没有建议X接受任何治疗。
钟官指,本案中被告对X的非礼罪行最为严重,被告较X年长22岁,藉音乐老师身份犯案,幸好事件没有对其造成长远影响。钟官采用总刑期45月作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的个人背景、无案底及利用相同方法重犯的机会不大,酌情减刑2个月,终判囚43月。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先后在葵涌豪华工业大厦、长沙湾昌发工厂大厦及顺利商业大厦内经营音乐教室。被告在上课期间曾要求X在地上伸展,并询问X有没有「打飞机」及要求X脱裤让他观察,后来更拉下X的裤子及非礼其下体,被告更称自己曾读医科,要求X把他当成「大哥哥」。被告在另一节课上再次用手非礼X下体,更向X说到「假若你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又亲吻X的脸及称X很可爱。
裁定9项非礼及2项普通袭击罪成涉7男子
X上结他课时向结他导师谈及事件,X最终报警。警方落案起诉被告后,事件被媒体报道,其余事主亦报案求助,包括男子A、B、C、F及J,他们均在课上遭被告非礼下体。被告另曾藉化妆及修眉,趁机亲吻男子D及F,因而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
39岁被告林俊一,报称歌唱导师,被裁定9项非礼罪及2项普通袭击罪成。控罪指,他于2008年至2023年7月7日期间,分别在长沙湾及葵涌的工厦单位内非礼当时15岁男童X、男子A、B、C、F、J;另于2022年至2023年7月,分别3日在长沙湾袭击男子男子D及F。被告另涉8项非礼及1项普通袭击罪,则获裁定罪脱或表证不成立。
案件编号:DCCC234/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