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构报价单助夺标工程项目 六旬工程承办商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更新时间:11:36 2026-01-22 HKT
发布时间:11:36 2026-01-22 HKT

68岁工程承办商涉虚构其他工程公司的报价单,使自己公司以低价获判筲箕湾一个私人屋苑的16个工程项目,涉款逾26万元。该承办商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时指,控罪性质严重亦牵涉不少金额,但客观而言被告并非在完全缺乏资格下进行工程,可见他不是存心谋取私利。

林官指,社会服务令报告显示被告有明显悔意,过往案底并不类同。林官指出,尽管控罪性质严重,涉案金额亦不少,但被告并非在没有资格的情况下犯案,可见他不是存心谋取私利,而工程完成后亦无投诉,反映质素获肯定。林官考虑到,被告已赔偿涉案工程全部利润逾7万元,他年事已高,本案仅为人生中第二次犯事,故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辩方求情指,围标事件常涉没有牌照的工程公司,他们蒙混过关以围标方式夺标,林官留意到涉案工程完成后并无投诉。辩方另指被告有充足悔意,遂冀法庭能判以社会服务令。

被告毛文佳,是大通渠务水电工程东主,他承认一项欺诈罪。案发时筲箕湾新城中心的业主立案法团为屋苑工程项目招标,时任新城中心物业主任吕建法协助处理,按法团规定每项工程须取得至少3份报价单,价低者得。法团于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就16项工程项目收到大通及另外2间工程公司的报价单,大通以低价中标,收取逾26万元工程费用,惟之后揭发被告伪造另外2间工程公司的报价单。被告被拘捕后表示,是应吕建法的要求而伪造标书。

案件编号:ESCC2696/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