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大学生「走堂」被罚企1小时 城大:学生自行选择站立「观察」 大律师解构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11:56 2026-01-22 HKT
近日网上有帖文指,指香港城市大学有学生因缺席首周课堂,于第二堂课被讲师要求站立约一小时作为惩罚。大律师陆伟雄接受《星岛头条》电话访问,指如事件属实学生可先向学校投诉,或以「侵权」(Tort)为由,向讲师提出民事诉讼。城大回复指,教职员当时请未有出席第一次课堂的学生,从旁「观察」(observe)其他同学进行课堂活动,而学生们是自行选择站立观察,教职员没要求学生「罚站」。
传十数城大学生被罚企一小时
有城大学生在网上发帖,声称报读了一科通识教育课程(General Education Course),但首周无到场上课,因此于第二堂课被讲师罚企1小时,「Week 1 无去上堂嘅人要罚企成个钟先可以坐返低」,并指有10多人「就咁企喺度上咗一个钟堂」。帖文配上一张疑似为大学课堂的相片,数人站立在课堂一旁。
陆伟雄:如事件属实 以「侵权」提民事诉讼
大律师陆伟雄接受《星岛头条》电话访问时表示,如事件属实,相关行为并不人道及危险,形容是「好唔文明嘅惩罚方法」。他指不上课的理由可以有千万个,学校应有其他处理方法。他认为学生可先向学校投诉,学校一般会启动内部调查,由校方约见该教职员,要求解释惩罚学生的原因和依据。如老师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其行为被认定违反学校的教师行为守则,学校可能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陆伟雄又指,如事件属实,学生可以「侵权」(tort)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因导师行为限制学生站立1小时,可能构成「侵权」令学生感到不适。他重申未知事件是否属实,如提起民事诉讼属严重行动,而且未肯定事件有否涉未成年人士,因此未能判断会否涉及刑事。
梁美芬:未曾听闻类似事件发生
本身是城大法学院教授兼博士生导师的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事件并不寻常,未曾在校内听闻类似事件发生,毕竟大学生已是成年人,加上「大学都好自由」。她认为校方应先了解事件是否属实。
城大回复《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经校方向教职员了解事件后,当日为该课程第二次课堂,需要按照首堂教学内容进行课堂活动,因此教职员请未有出席第一次课堂的学生,从旁观察(observe) 其他同学进行课堂活动。学生们自行选择站立观察,了解课程进度。该名教职员并没有要求学生「罚站」。
记者:李健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