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构网上宣传可为内地孕妇抽血在港检验胎儿性别 衞生署:已向两间医疗中心发警告

更新时间:19:14 2026-01-21 HKT
发布时间:19:14 2026-01-21 HKT

​衞生署近日接获传媒查询,指有人在社交平台宣传有关为内地孕妇安排抽血和将样本偷运到香港进行胎儿性别检验的服务。衞生署今日( 21日)表示,已即时跟进事件,并已将所得有关两间化验所的资料转交医务化验师管理委员会,以按香港法例《专职医疗业条例》(第359章)向涉事的注册医务化验师作适当跟进。根据该条例,任何注册医务化验师不得在未有来自注册医生或法例订明的医护人员转介的情况下,进行为医学诊断或治疗的任何化验。衞生署亦已将事件通报内地相关单位。

两间涉事化验所未获衞生署认可  两间医疗中心未注册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任何人输入该人有理由怀疑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任何排泄物、分泌物、血液或血液成分,必须提供衞生署的书面准许。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千元及监禁两个月。

调查期间,衞生署发现两间涉事的化验所(「创新基因诊断实验室有限公司」及「Zentrogene Bioscience Laboratory Limited」),在网上广告中声称是「属于香港衞生署认可的医学化验机构」,涉嫌误导消费者。事实上,衞生署并无认可任何医学化验机构。此外,根据该署纪录,另外两间名为「香港诺华医疗」和「香港铂雅医疗中心」的涉事机构并未根据《私营医疗机构条例》(第633章)提交诊所牌照或小型执业诊所豁免书申请,亦未根据《诊疗所条例》(第343章)注册,其中「香港铂雅医疗中心」自称为「香港注册医疗诊所」。该署已就相关个案通报香港海关跟进,并已要求负责人移除所有误导性陈述。

此外,衞生署在调查期间亦发现有关医疗中心网站就其他服务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嫌违反《不良广告(医药)条例》(第231章),衞生署已向有关医疗中心发出警告,并已令其立即移除违例广告。

衞生署会继续严肃跟进事件,并按相关法例与其他执法机关采取执法行动,以保障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