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防贿条例被判缓刑 启聋学校前教师隐瞒骗教席 被廉署起诉3项欺诈罪

更新时间:19:01 2026-01-13 HKT
发布时间:19:01 2026-01-13 HKT

廉政公署今日(13日)落案起诉一名政府资助特殊学校时任教师,涉嫌没有披露他被廉署调查及其后被起诉,诈骗校方不暂停其职务及没有终止聘任他。被告游升浩(31岁),路德会启聋学校前助理教师,被控3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他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根据教育局规定,教师在应征职位时需要向学校申报是否涉及任何进行中的刑事调查或诉讼,以秉持教师的专业操守及保障学生的福祉。

被告游升浩为路德会启聋学校前助理教师。
被告游升浩为路德会启聋学校前助理教师。

曾犯防止贿赂条例被判缓刑

启聋学校是一所政府资助特殊学校,被告于2022年7月底获聘为其合约助理教师,约一年后获聘为常额助理教师。他于申请启聋学校合约职位前,曾于2021年9月因干犯《防止贿赂条例》相关罪行被廉署调查及拘捕,并先后数次到廉署续保。廉署于2023年11月底就该调查落案起诉被告。其后,他在2025年2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并被判予缓刑。

本案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2年7月底至2023年12月初任职启聋学校教师期间,没有向学校披露他正接受廉署刑事调查及被刑事检控,意图诈骗而诱使学校不暂停其职务,以及没终止聘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