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菲佣虐待雇主11个月大婴儿 称不堪工作压力犯案 认虐儿罪判囚5个月

更新时间:13:45 2026-01-09 HKT
发布时间:13:45 2026-01-09 HKT

41岁菲佣拍打雇主11个月大婴儿的背部,又拉扯婴儿的身体和颈部等,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辩方求情指,被告不堪工作压力而犯案,对婴儿及其家人感到抱歉,而事件亦没有对婴儿造成严重或永久伤害。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判刑指案情严重,被告违反诚信,而婴儿当时仅年约1岁及非常脆弱,终判囚5个月。

婴儿呕吐表现不寻常揭虐儿事件

被告以A.J.B.作代号,承认于2025年11月11日在跑马地连道1号嘉兰阁某单位,身为超过16岁而对11个月的儿童,即X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

案情指,被告于去年8月入职,案发当日婴儿的祖母发现他有呕吐及不寻常的头部活动,婴儿的母亲遂翻看家中闭路电视,发现被告曾拉扯婴儿的上身和颈部,及拍打其背部,并曾把他推倒及使其头部撞到婴儿床垫,母亲于是报警。

官指被告违反诚信不只一次伤害婴儿

被告过去没有案底,辩方求情指她首次来港工作,因不堪工作压力及不适应工作环境而犯案,对婴儿及其家人感到抱歉,幸好事件亦没有对婴儿造成严重或永久伤害。

张官判刑指,被告受到雇主的信任去照顾婴儿,她犯案属违反诚信,而婴儿当时仅年约1岁,身体非常脆弱,被告却拉扯其身体及推他,令他不止一次受到撞击,案情严重,惟被告认罪,终判囚5个月。

案件编号:ESCC2946/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