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60岁妇 涉以$100行贿汇丰银行职员协助开户
更新时间:19:13 2026-01-07 HKT
发布时间:19:13 2026-01-07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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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以100元行贿一名银行职员,以协助她开设个人银行户口,案件今午(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
张莉,60岁,退休人士,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条。被告今日并无答辩,裁判官朱文瀚将案件押后至3月4日再提讯,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于2026年1月5日下午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大角咀一间分行申请开设个人银行户口。一名汇丰银行员工指示被告透过银行手机应用程式提交申请,惟被告未能完成有关申请。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同日向该名汇丰银行职员提供贿款100元,以协助她在汇丰银行开设个人银行户口。该名汇丰银行职员当场制止被告并拒绝其要求,随即向银行汇报事件。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同日拘捕被告。
廉署提醒公众,切勿行贿银行职员以获取服务。任何人士如遇到怀疑贪污情况,应立即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热线(2526 6366)。汇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赖俊良代表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