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宏福苑法团突公布工作报告 被质疑「忽然透明」图施压

更新时间:07:00 2026-01-06 HKT
发布时间:07:00 2026-01-06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灾后,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罕有援引《建筑物管理条例》,申请解散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管委会,土地审裁处今日将开庭聆讯。聆讯前夕,现届法团委会昨日突然高调发布「工作报告」,首次公开已向承办商宏业支付约1.8亿元大维修,每户需承担高达13.3万至15.5万元费用,又称上任后发现工程合约有重复收费,最终扣除约1580万元。不过有政界人士质疑管委会「忽然透明」,有「庭外施压」之嫌。

宏福苑「天价」维修工程,业主一直关注巨额资金流向,管委会在聆讯前夕才公开相关工作报告,被质疑是政治公关手段。对于报告强调「成功扣减1580万元工程费」,并将责任推向「上届法团没留下任何文件」,有政界人士质疑,这是企图建立一种「拨乱反正」的受害者形象,惟事实是现届法团主席已因涉案被捕,而且在火灾发生前,居民和保安已多次就棚网安全和大厦消防安全投诉,却被漠视。

政界人士指,对受灾业主而言,目前最需要的不是一份充斥推卸辞令的报告,而是专业、有效的善后处理。管委会成员本身亦是受灾者,在面对如此极端情况下,理应放下极其复杂的重建与索偿事宜,交由更专业的人士处理,而非紧抱权力不放。

民青局早前申请解散法团管委会,乃基于管委会已无法有效运作,管委会成员本身也是受灾业主,在处理自身物业问题之时,难有精力和时间处理极端情况下的物业管理事宜。

对于有声音指,政府今次做法未有征询宏福苑业主,但事实是政府向土地审裁处申请,本身是一个法律程序,并非行政命令,审裁官会按居民整体利益作出决定。此外,今次安排只涉及管委会,当有重大决定需要作出时,管理人会按《建管条例》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透过投票作出决定,因此并无削弱业主的权力。民政事务总署亦会成立专班,联同获委任的华懋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密切跟进各项工作。

邓家彪:政府做法无减少业主权力

工联会议员邓家彪表示,政府做法既没有减少业主的权力,尤其是重大决定须交由业主大会讨论及议决,委托的专业管理公司也有责任向业主汇报、咨询及支援,权力和责任仍归业主所有。他指,取代管委会只属现时的特殊情况可采取的方式,包括业主已分散居住,并且屋苑情况已进入繁复的法律调查和取证程序,认为政府做法合情合理合法,并期待土审处依实际情况裁决。

梁美芬:由第三方接管可提供专业服务

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宏福苑上届及现届法团主席先后被捕,显示法团存在严重管理问题。她认为,由政府向土审处申请解散管委会,由有经验的第三方义务协助接管法团工作,可提供专业服务,并更好保护所有相关证据文件,更有效处理各种未达成共识的争议,属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