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ox麻醉命案|九旬名医李宏邦疏忽误杀判无条件释放 今获撤企图误导警方等21罪
发布时间:11:00 2026-01-05 HKT
93岁患失智症及严重认知障碍症的整形外科名医李宏邦两个月前于高院被裁定,2018年因严重疏忽,导致接受肉毒杆菌针(Botox)注射的52岁投资银行女高层张淑玲死亡,李获判无条件释放。李宏邦另外面对企图误导警务人员、没有备存有关危险药物的登记册等罪,案件今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讯时,控方庭上透露,早前再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后,考虑被告的身体情况不适合答辩,故申请撤回所有控罪,获裁判官陈志辉批准。
获撤误导警方、无备存危险药物登记册等21罪
案发时86岁被告李宏邦,报称医生,被控2项企图误导警务人员、12项没有备存有关危险药物的登记册,以及7项没有以附表1指明的格式备存有关危险药物的登记册共21罪。控罪指李宏邦于2018年11月11日,在尖沙咀格兰中心1706室李宏邦医生美容整形集团,意图坊碍达到公正的目的而提供虚假资料,即女子张淑玲于2018年11月11日下午因哮喘病而到访李宏邦医生美容整形集国,以企图误导两名警务人员。
12项没有备存有关危险药物的登记册及7项没有以附表1指明的格式备存有关危险药物的登记册罪,指他于同日同地身为根据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获授权管有及供应危险物的人,没有按照根据该条例制订的危险药物规例第5及6条备存登记册,并以该规例附表1指明的格式,记录有关其所获得及/或由其供应给在香港或香港以外人士的危险药物,的每一分量的真实资料。
早前被裁定严重疏忽下非法杀害张淑玲
李宏邦面对的误杀罪早前在高等法院处理,陪审团最终一致裁定他因严重疏忽非法杀害张淑玲。法官郭启安早前判处李宏邦误杀罪无条件释放时,指尽管死者曾摄取促眠药物及禁食状态不确定,李宏邦仍继续向她进行镇静疗程,没有在镇静疗程期间监察其氧饱和度、向出现呼吸困难的张淑玲提供氧气或提供镇静剂的拮抗剂,更向其他医疗专业人士隐瞒医药治疗及药物资料,陪审团裁定李宏邦行为构成严重疏忽,引致死者死亡。
案件编号:KCCC1283/2019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