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时非礼9岁堂妹要求口交手淫 青年罪成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发布时间:16:28 2026-01-02 HKT
10年前13岁堂兄与9岁堂妹在祖父家中玩耍期间,堂兄带堂妹入厕所后上下其手,在其面前自渎,又要求堂妹把玩阳具。堂兄同年某日在父亲办公室内,再要求堂妹为自己口交,用下体磨擦其私处。堂妹长大后抑郁寻死揭发本案,现年23岁堂兄早前否认非礼等3罪受审,暂委法官黄国辉今于沙田裁判法院(暂区域法院)判刑指,考虑案发时被告尚年轻,事隔8年才被检控,判处被告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10年前首犯案 事隔8年被检控
黄官判刑时表示,本案存有特殊因素,被告事隔8年才被检控,案件历经10年才开审,2人案发时年差4岁,被告现时已在祖父的公司有稳定工作,亦曾还押约2星期,念其报告内容正面,决定采纳报告建议,判处被告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另外,被告需接受尿液测试及必要时接受心理课程。
辩方大律师朱千雪求情曾指,被告现时已接受辅导,并承诺日后会继续进行。被告亦报读了两个有关工程绘图的夜间短期课程,为前途作打算,日间则继续在祖父的公司工作。被告早前曾还押约2星期,期间已汲取深刻教训,明白犯案后果。案发时,被告年仅13岁,尚算年幼,被告有良好家庭背景及工作,亦继续进修增值自己,望法庭采纳报告建议判处社会服务令。
非礼堂妹要求手淫与口交
综合证供,在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某日,9岁的事主X和被告在祖父家中玩耍,两人进入浴室,被告其后锁上浴室门,脱下裤子和内裤后露出阳具并自渎。他随后要求X把玩他的阳具,X玩弄了一会儿后,被告射精。在X玩弄他的阳具时,被告隔著衣服触摸X的乳房和私处。X因年幼而不理解被告的行为,视之为游戏,故未有反抗。
同段时间的某个星期六或日,X和被告在祖父位于湾仔的办公室玩耍,被告带X进入一个房间后锁门并拉下窗帘,随后脱下X及自己的内衣。被告要求X为他口交,X听从,他之后再要求X面朝他坐在他的腿上,然后用阳具磨擦X的私处。X之后因感到不自在而离开房间,该次事件中被告没有射精。X与家人于2016年移民台湾,2023年5月11日寻死后揭遭性侵。
现年23岁N.T.H.,报称安全督导员,被控2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以及1项猥亵侵犯罪。控罪指,他于2015年7月至12月,在湾仔中半山一住宅单位,及湾仔轩尼道一单位非礼X。
案件编号:DCCC1249/2023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