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泰创办人林景楠10年前遭海关革职申司法覆核 法官指其入禀后不作为故驳回申请
发布时间:12:56 2025-12-31 HKT
因「35+ 颠覆案」判囚5年2月的阿布泰国生活百货创办人林景楠,于2012年至2015年任职见习海关关员期间曾参与反水货客示威及在网上发布相关言论,及后遭海关革职。林景楠于2016年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海关的决定,法官高浩文今(31日)颁下判词,驳回林景楠的申请,但不作任何讼费命令。判词指林景楠入禀后,申请押后开庭聆讯,其后一直没有进一步行动,从其不作为来看已是放弃申请,故驳回其申请。
司法覆核申请人为林景楠、并无法律代表;指认答辩人为海关关长。林景楠的入禀状指他于2015年3月参与反水货客示威,及曾在个人Facebook发布占领中环、「光复元朗」的讯息,又留言指会严查「老弱伤残」和「婴儿产妇」等打击不法活动,其后遭海关以涉嫌违反纪律为由调查,最后被革职;但海关决定革职前曾咨询公务员敍用委员会的意见,而海关没有向林披露相关资料及没有交代革职理由,林认为对其不公,故要求覆核海关的革职决定。
判词指,林景楠于2016年3月亲自入禀申请司法覆核,当时法官薛伟成指示林景楠和答辩方在同年5月存档书面陈词大纲,及排期同年6月3日开庭进行聆讯。惟林景楠于同年5月16日申请押后聆讯,以待他上诉法援署拒批申请一事有结果,获法庭批准。
判词续指,林景楠在2017年2月去信法庭,指其法援上诉聆讯押后至同年8月,但后来林景楠没有就上诉结果通知法庭。法官高浩文认为,不论其上诉结果如何,基于林景楠的不作为,看来他已选择放弃司法覆核申请;法官于今年11月发出指示,如果双方没有其他行动,便驳回林景楠的申请及不作讼费命令。
相关指示分别送递给双方,而林景楠并没有就法庭指示给予任何回应。法官遂驳回其司法覆核申请,而答辩方则要求林景楠支付讼费,指其司法覆核申请欠缺法律理据及基于错误理解,而答辩方须因申请而投放时间和资源,申请亦因林的缘故而被撤销。惟法官认为,林的申请表面上看来并非全无基础,据法庭了解、其法援上诉亦成功,而答辩方在这8年来也没有作出其他行动,故基于平衡及酌情考虑,不作任何讼费命令。
案件编号:HCAL 58/2016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