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应侮辱国旗国歌被判入教导所 上诉指已年满21岁不合资格 官判上诉得直即时释放
发布时间:13:01 2025-12-18 HKT
男兼职侍应3年前承认把国歌歌词改成「迟奶!我带你环游世界」,发布名为「X你人民共和国国歌」影片,并多次在网上发布具煽动性帖文。他被裁定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侮辱国旗及国歌共四罪罪成,被判入教导所。今上诉指自获批保释等候上诉已达2年,法例规定只有未满21岁的青少年在囚人士可被送入教导所,曾被判入教导所的犯人不可被判入劳教中心,更何况侍应现年已21岁。法官黎婉姫考虑侍应曾被还押2个半月、在教导所服刑7个月,终判他上诉得直,撤销教导所令,下令即时释放。
原审判入教导所后获准保释等候上诉至今达3年
原审总裁判官苏惠德判刑指,被告徐凯骏利用互联网持续发布共29则煽动讯息,相关内容以声音、文字及影像方式,在网络迅速广泛流传,具延续及永久性,加上其行为以反政权为主,包括宣扬港独、以粗口辱骂国家领导人等,以挑拨市民对警方及内地人的仇恨,如果不及时遏止其思想,将会令社会不稳及分裂,本案须判处阻吓及惩罚性的刑罚,以警惕他人切勿效法,才能符合整体社会利益。
苏官考虑到提供职业培训及改过自新等因素,判处更生或劳教中心不足以反映案件的严重性,遂拒绝辩方建议,就四罪判徐入教导所。徐原本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欲争拗控罪时效、范围、境外管辖权等法律问题,惟他今年12月8日撤销定罪上诉,只就刑罚上诉,而其上诉案一直被押后至快必上诉案有结果后重新排期,距离判刑至今已达3年。
已年满21且曾判入教导所不可判入劳教中心
代表徐凯骏的大律师关文渭提出,《教导所条例》指明,只有不小于14岁但又未满21岁的人可以被羁留在教导所,惟自判刑之日起计不得羁留在教导所超逾3年,期满即须释放。现年21岁的徐凯骏2年前已获批保释等候上诉,判刑之日至今已逾3年,而且劳教中心令不适用于曾经被判监禁或判入教导所的犯人。
关文渭续指,有侮辱国歌及国旗的案例只判社会服务令,而本案不涉大量新近发布内容,故建议法庭改判短期监禁,或判处适当监禁刑期但予以缓刑。律政司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指,教导所主要适用于15至21岁的年轻被告,在教导所「出嚟3年后不可再入去,未坐爆3年都可以入教导所」。张接纳本案的确不涉大量新近发布内容,被告在保释等候上诉期间年满21岁也不可入教导所。
法官黎婉姫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表明她正考虑改判短期监禁,而她退庭考虑近20分钟后,直接裁定徐凯骏上诉得直,撤销原审的教导所令,并下令即时释放徐凯骏,其后将择日颁布书面理由。
案件编号:HCMA8/2023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