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管怀孕后遭减花红 向平机会投诉后疑被无理解雇 入禀告前雇主歧视索偿156万

更新时间:17:26 2025-12-16 HKT
发布时间:17:26 2025-12-16 HKT

资产管理公司女主管兼反洗黑钱专员于2022年怀孕及放假约4个月后,在翌年接到公司通知,得悉该年花红减少约6成,跌幅比其下属和其他部门主管更大;女主管向平机会作出投诉,却遭公司即时解雇。女主管今透过平机会入禀区域法院,控诉前雇主怀孕歧视及「使人受害歧视」,背叛了她的忠诚,并剥夺了其珍而重之的工作,现要求赔偿情感损害及收入损失等共约156万元。

在职7年间工作评核一直达标

申索人曾思颖,答辩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入禀状指,申索人自2016年5月9日受雇于答辩人,翌年5月1日起擢升为合规部主管和反洗黑钱专员,月薪港币8.4万元,她一直处于该职位,直到2023年10月24日离任。申索人当时主要职责是向答辩人提供支援和建议,维持和执行有效的合规程序,以符合法例和监管规例要求,包括登记或申请牌照等。

在职7年多期间,申索人能达成每个评核年度订立的关键绩效指标(KPIs),她也从没收到答辩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警告。

放产假婚假后得悉年度花红跌6成

约于2022年4月21日,申索人向答辩人呈交其怀孕通知,其后在同年6月13日起接连放产假、年假和婚假,至约同年10月17日复工。她在2023年曾再次怀孕,但其后在8月15日被诊断流产,故并未向答辩人呈交任何正式的怀孕通知。

约2023年7月24日,申索人收到人力资源部电邮,指示她与其直属上司、财务总监叶先生商议及确定合规部的酌情花红分配方案。申索人于是到叶的办公室商议,叶告知所有员工的薪酬将面临大约百分10至15的跌幅,而申索人的年度酌情花红更可能因为产假,而有更大跌幅。

4日后,申索人收到粮单,显示其2022年度酌情花红的金额约为港币23万元,相较于她2021年度酌情花红的金额,百分比跌幅约为6成,跌幅远多于其合规部下属及其他中后台部门主管的花红跌幅、分别约为2至3成。基于叶早前提到申索人的产假,而且答辩人从没有表示不满申索人工作表现,申索人相信怀孕及产假是导致其花红大幅减少的原因。

向平机会投诉后遭公司解雇

约于2023年8月28日,申索人再次就其花红事宜与叶讨论,叶当时表示并不清楚个别员工的花红变化或详情,须作了解后回复。约同年9月11日,由于叶仍未有回复,申索人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提出怀孕歧视投诉,并于同月29日发电邮给周姓执行总裁表示已向平机会作出怀孕歧视投诉。

至约2023年10月24日,申索人在办公室工作时,其电脑突然被停用,及后更收到一封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的解雇信,指她被即时解雇。由于申索人提出怀孕歧视投诉与她被解雇的时间少于1个月,申索人相信答辩人此举是基于她向平机会提出的怀孕歧视投诉,这使她遭受「使人受害歧视」,故申索人再次向平机会提出相关投诉。

众目睽睽下收大信封感尴尬困扰

入禀状又指,申索人对工作的热诚换来答辩人的歧视,背叛了她的忠诚,亦剥夺了她一份珍而重之的工作;而且申索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开放的办公室内收到解雇信,解雇原因对她极不公平和不公允,造成长期情绪困扰,令她在求职时面对很大困难,被问起离职原因时,往往处于极度为难和尴尬的窘境。

申索人现要求法庭宣告答辩人违反《性别歧视条例》,及命令答辩人向申索人发出一封内容经双方同意的推荐信或工作证明信,并下令答辩人赔偿情感损害及收入损失等共约156万元。

案件编号:DCEO7/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