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涉8年前非礼徒弟提堂 申匿名令称为保护事主 被告获暂准以A作代号

更新时间:15:34 2025-12-15 HKT
发布时间:15:34 2025-12-15 HKT

32岁大律师涉嫌2017年8月在西营盘一个单位内非礼其一位徒弟,被控两项猥亵侵犯罪。案件今早在东区法院首次提堂,被告自行向法庭申请匿名令,称目的为保护事主。申请遭控方反对,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2日,待处理匿名令的争议,颁下临时命令禁止披露被告的姓名,期间被告续准以5千元现金保释候讯、每星期须到警署报到、及不得直接及间接接触证人。

控方反对被告申请匿名令,指匿名令适用于家人及亲戚关系。惟本案的被告及事主,能被理解两者为师徒,被告同时有多位徒弟,故认为凭事主的匿名令已足够保护事主。

男被告A,报称大律师,被控2项猥亵侵犯罪。控罪指,他于2017年8年30日,两度在西营盘水街25号至35号乐新大厦16楼A室猥亵侵犯另一人,即X。

案件编号:ESCC3165/2025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