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死车︱12.22起实施领牌新制 通知期内须处理弃置车辆 即睇违规罚则及可豁免情况(附实用连结)

更新时间:10:30 2025-12-14 HKT
发布时间:10:30 2025-12-14 HKT

运输署提醒,为从源头解决车辆弃置问题,将于12月22日起实施新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新制下,若车辆连续两年或以上未领牌,车主须在收到通知后三个月内处理,否则即属犯罪,最高可判监禁六个月。

两年未领牌将收通知书 限三个月内处理

运输署指,新修订的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将于12月22日(星期一)起生效,旨在加强规管长期未续牌的车辆。在新制度下,署方会向连续两年或以上未领牌车辆的登记车主发出通知书,要求车主必须在通知书发出后的三个月内,完成以下其中一项行动:

- 为车辆重新领牌
- 将车辆拆毁,并提交证明文件
- 将车辆永久送离香港,并提交证明文件

当局指出,车主须为其车辆负上法律责任,直至车辆登记被正式取消为止。

最高可判囚半年 拒续车牌驾驶执照

车主若未能在三个月通知期内妥善处理车辆,即属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及监禁三个月;其后每次定罪,最高罚款将增至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法庭亦可颁令,让运输署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

- 拒绝向被定罪车主发出或续发驾驶执照
- 拒绝处理涉事车辆及该车主名下其他车辆的过户
- 拒绝为涉事车辆及该车主名下其他车辆续牌

维修中或「古董车」可申豁免

运输署表示,考虑到个别车主的实际情况,设有豁免机制。如车辆有合理原因未领牌,车主可向署方提出申请。一般可获豁免的车辆包括:

- 正等待零件维修以待检验续牌的车辆
- 车龄30年或以上,并作妥善保存的私人收藏车
- 妥善存放于车行作寄卖的车辆

发言人提醒,即使成功申请豁免,车主仍须继续承担车辆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市民可透过「牌证易」网上平台,查阅名下车辆的牌照状况及处理相关事务。

实用连结:

申请豁免的资格、指引、申请表及所需文件

「牌证易」网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