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人王岸然遭首引妨害调查国安罪起诉 自行申请保释被拒 还押明年1.20再讯

更新时间:12:14 2025-12-09 HKT
发布时间:12:14 2025-12-09 HKT

71岁前民阵副召集人兼时事评论人王岸然(本名黄觉岸)涉嫌在大埔火灾发生后被警方邀请协助调查,及后在YouTube披露会面间所作查讯的详情,更被揭在多个月间散布具煽动意图的片段,遭国安处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23条)下的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落案起诉。案件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应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明年1月20日再讯,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检视被告在社交平台发布的2400条影片、15个数码装置等,被告自行申请保释被拒,须还押候讯。

自行陈词申请保释遭拒

被告今穿白色外套及戴银色眼镜出庭应讯,甫开庭指自己「唔需要」当值律师代表,选择自行应讯。法庭读出两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控罪后,被告表示「明白」控罪。控方反对被告保释,被告向法庭申请保释,提出一番保释陈词后,遭《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拒绝申请,下令将他收押候讯。散庭后,被告向旁听席人士挥手道别。

71岁男被告黄觉岸,报称退休人士,被控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及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两罪。首罪指黄于2025年12月3日在香港,知悉或怀疑有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调查正在进行,罔顾是否会妨害该项调查,而在没有合理辩解或合法权限下,在「YouTube」披露警方于该项调查期间所作查讯的详情;

被控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等两罪

另于同年1月3日至12月6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该等刊物,即在「YouTube」发布陈述、相片、图片及/或影片,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煽惑任何人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中央就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或在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案件编号:WKCC5625/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