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兜路与乘客争执期间称「你几X大声呀」 的士司机承认4传票罪被判罚款4,300元

更新时间:13:13 2025-12-08 HKT
发布时间:13:13 2025-12-08 HKT

38岁的士司机被指兜路与乘客争执,期间称「你几X大声呀」,又在车门打开下折返出发点。司机被票控5罪,原订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受审,最终控辩双方同意以认罪协商处理。司机承认不小心驾驶等4项传票罪,共被判罚款4,300元;无展示的士司机证传票罪则获撤销。求情指,当时乘客「讲咗咁多分钟」,被告未能控制情绪故犯错。施祖尧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在没关上车门的情况下行车,对乘客安全而言绝不能接受。

求情指听错指示走错路后受事主情绪影响犯案

施官表示,乘客选乘的士是为了方便,即使本案事主无金钱损失,但被告折返原点,两人又发生争执,反而花费更多时间造成不便,须判以较高罚款。至于无礼貌及不守规矩传票罪,施官指出被告在片段中声调不高,从前文后理可见他并非辱骂乘客。最终考虑到被告的背景、经济情况等,施官就4项认罪的传票罪判处罚款共4,300元。

辩方求情时呈上被告亲撰的求情信,指当时被告听错指示,故走错较远的路线。而从走错路开始,被告便承受事主的情绪,被告明白事主无法回家的心情,惟一时控制不了情绪而作无礼貌的表现,以及没留意到车门打开便行车。被告明白不小心驾驶属错误,会改善情绪控制。辩方冀法庭念及被告经历离婚,须照顾年迈母亲,以及须「倒贴」供款的士车牌等而轻判。

认不小心驾驶等4罪 无展示的士司机证罪获撤

男被告张国晖,被控5项传票罪,包括的士没有采用最直接而切实可行的路线驶往目的地、不小心驾驶、没有展示的士司机证在的士证件架上、的士司机没有稳妥系上安全带、以及无礼貌及不守规矩。

控罪指,被告于2024年12月17日于港铁大围站对出村南道,身为的士司机(香港及九龙)在接受乘客的租用驶往新界沙田岭路,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采用最直接而切实可行的路线驶往该目的地;且于同日下午9时05分至9时20分,由新界沙田岭路往港铁大围站对出村南道,在道路上不小心驾驶的士、没有用为被告的座位而设的安全带稳妥系于他的座位上,以及无合理辩解而无礼貌及不守规矩。

被告亦被指于同日下午9时05分在沙田岭路,身为的士司机,其证件架上之的士司机证没有以让乘客可清楚见到及易于阅读的方式展示。

大围往沙田岭路兜路多行3公里为车资争执

案发当日下午8时55分,廖姓女事主在大围地铁站登上被告驾驶的的士,要求驶往沙田岭路。期间被告采用的路线全长4.8公里,比最直接、全长1.8公里的路线长3公里。

抵达目的地后,廖与被告因为车资问题发生纠纷,廖当时未有下车或报警,而被告在没有关上车身趟门的情况下将的士驶回大围地铁站,途中被告没有系上安全带,又曾称「你几X大声呀」。廖以手机拍摄过程,随后向警方作出告发。

庭上播放片段,可见一辆的士在趟门打开的情况下调头,而另一片段中,乘客表示「根本就系你兜路」、「滥收车资」、「我一定追究你」、「你呢啲人渣」等,期间被告曾回应「我一定追究你呀」、「你几X大声呀」。

案件编号:STS5534-5538/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