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第九区公屋项目分判商指精进建筑拖欠工程费 入禀高院申索逾388万元
更新时间:13:47 2025-12-02 HKT
发布时间:13:47 2025-12-02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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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建筑有限公司获房委会批出位于大埔第九区的公营房屋发展项目,并与荣业建材签约分判合约,外判天花及防火板工程。荣业建材指完成工程后仍未从精进建筑手上收到388.4万元工程费用,昨入禀高等法院指精进建筑违反合约条款,向精进建筑连本带利索偿388.4万元工程费用,并要求法庭下令精进建筑作出合理赔偿。
与精进建筑签订天花及防火板分判合约承包
原告为荣业建材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为精进建筑有限公司。荣业建材在入禀状指,精进建筑为「房委会大埔9区房屋发展项目的总承建商,精进建筑与香港房屋委员会签订总承建合约,主力天花及墙体间隔安装工程的荣业建材工程于2021年5月27日,与精进建筑签订设计、供应及安装天花及防火板工程分判合约,天花工程为293万元,防火板工程为6508万元。精进建筑根据合约,应在收到荣业建材的付款申请后30天内付款。
荣业建材指即使精进建筑提出额外工程,荣业建材亦依照精进建筑要求执行,按合约完成天花及防火板工程,工程合符合约规定,达到精进建筑满意的标准,若有任何瑕疵亦已妥为修补。
指精进建筑未按合约如期支付工程尾数388万
荣业建材在天花工程进行期间,自2023年6月起根据合约条款,每月提交中期付款申请,精进建筑已认证并付清首9份中期付款申请,惟精进建筑却未能支付涉款161.7万元的第10及11期中期付款。
荣业建材另在防火板工程进行期间,自2023年3月起定期向精进建筑提交中期付款申请,精进建筑已认证并付清首11份中期付款申请,但却未按荣业建材第12、13、14份申请付款226.7万元。
荣业建材指精进建筑就天花及防火板工程累积欠款388.4万元,违反天花及防火板工程分判合约条款,要求法庭下令精进建筑连本带利还款并作出合理赔偿。
案件编号:HCA2215/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