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女积犯超市偷900元食物 罚款10万兼判缓刑 上诉得直获减刑及撤销罚款
发布时间:16:19 2025-11-21 HKT
七旬患阿兹海默症的偷窃女惯犯,去年在City'super超级市场偷面包、芦笋及蟹粉,总值约900元,裁判官考虑她已是第14次犯案,重判她罚款10万元,监禁半年缓刑3年,更延长其原有感化令3年。女惯犯质疑判刑过重提上诉,高等法院暂委法官李俊文同意本案判罚10万元明显过重,而她同时患有焦虑、抑郁及盗窃癖,需长期的精神、心理治疗,基于本案情况独特,遂裁定她上诉得直,撤销全数罚款及感化令延长令,改判监禁1个月、缓刑1年半。
13项案底12次与盗窃有关
72岁女上诉人NGAI KING YING在2024年8月23日晚上约7时,于铜锣湾时代广场City’super超级市场内行迹可疑,保安员透过闭路电视看到她将若干货品放入纸袋,最终未付款便离开超市。保安员截停并询问她是否未付款,她否认却未能出示收据。保安员遂报警处理。警员到场搜查后在其袋内发现多件赃物,包括两包蟹粉、4包芦笋及两包面包,总值港币903.90元。她因盗窃罪被捕,在警诫下否认偷窃。
原审官:必须判痛苦辛酸且难忘刑罚
她其后承认盗窃罪,她过往共有13项案底,其中12单涉及盗窃,她早于1973年、正值20岁时首次盗窃,本案正在感化令生效期间发生。她辩称患有精神病及早期失智症等,裁判官指明已是「最后一次机会」,「判刑必须是痛苦、辛酸并因此难以忘怀」,遂判她罚款港币10万元,监禁半年缓刑三年,延长其原有感化令三年。
8次判感化仍不断重犯不显效
她就刑罚提出上诉,裁判官完全未有处理量刑整体原则、整体刑罚属过重、同时判监禁缓刑及感化令则属涉法律上出错。法官李俊文指,感化官称她已被判8次感化令,但她不断重犯并违反感化令,可见感化令的效用有限,故不建议判感化令。
被告愧疚曾欲自杀承诺不入超巿
感化报告亦透露她24岁便停止工作当家庭主妇,与83岁丈夫及67岁家佣同住于私人住宅,30岁因焦虑、抑郁及窃癖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疗,50岁被裁定智力属边缘水平,71岁(即本案判刑前约两个月)则被诊断患上阿兹海默症。她自觉是家庭的负担,对自身过错感到内疚与羞愧,一度产生跳楼自杀念头。她为自己的过错致歉,并承诺不再进入任何超市。
罚款过重裁定上诉得直
李官同意本案判处罚10万元明显过重,而根据感化官建议,她需要长期的精神科及心理治疗,以及家庭和社会的支持,其家人承诺提供密切陪伴及监督,以防止她窃癖复发。李官仔细考虑涉案情况后,裁定她上诉得直,撤销港币10万元罚款及延长感化令3年,把原本监禁半年、缓刑3年的判决,改为监禁1个月、缓刑1年半。李官表示本案情况特殊,不应被视为其他商店行窃案件的量刑例子。
案件编号:HCMA495/2024(ESCC2726/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