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医院疑拒纳老妇内地诊断报告致不及手术亡 陪审团一致裁定「死于自然」 家属:唔怪得单单都系自然死亡
发布时间:13:18 2025-11-20 HKT
七旬老妇前年12月与女儿在东莞旅游期间感不适,回港在北区医院因心脏主动脉剥离身亡,死因庭今续死因研讯。林官引导陪审团时指,家属与北院医生证供「对立」,邀请陪审团思考证供可信性。陪审团上午退团商议约2小时后,一致裁定死者「死于自然」,建议医管局要规定医院工作人员,包括非医护的登记处职员,必须要接收患者家属提供的医疗报告及转介资料,并将资料转交医生跟进。
家属接纳裁决但会以其他方式跟进
家属庭外回应指,接纳死因庭「死于自然」的裁决结果,林官提及只要过程不涉及暴力等,而因自身疾病而亡,就必然是「死于自然」,直言「唔怪得之单单都系自然死亡」。家属更表示,市民因患病才到医院求诊,惟在医院治疗期间,发生任何事都属自然死亡,明言会以其他方式跟进此事。
有否向医生提及急需手术 家属曾经改口
死因裁判官林希维引导陪审团时,指死者大女与北区医院急症室医生的证供「有对立」,大女一度供称不确定有否向医生提及死者需要紧急手术,惟休庭时与家属沟通后,改口指自己有告知医生需手术,医管局方则质疑大女在警察供词亦没有提及过此内容。林官邀请陪审团考虑,大女的证供是否诚实可靠。
林官续引述大女证供,初到医院时不知死者的病况,只知是「爆血管」并告知医护,庭上一度确认没有向医生提供死者在内地的心电图,惟院方医生曾纪录过,检阅了由家属提供的心电图,纪录下死者心电图并没有异常。至于家属陈词时,却表明重视死者的生命,故陪同死者入院时肯定展示了手上所有医疗纪录。
院方指死者到院后2小时才首闻大动脉撕裂诊断
林官另引述医生供词,分流站护士7时左右会见死者后,怀疑是心脏血管闭塞,医生由7时半左右接触死者时,已知死者曾在内地的医院进行过检查,获家属告知诊断为心脏血管问题,并检阅了内地心电图,并问家属能否提供更多内地检查报告,惟家属指没有其他报告了。直到晚上9时许,才首次听家属提及内地诊断为大动脉撕裂,遂在2分钟内为死者安排大动脉扫描,并诊断出大动脉撕裂。
陪审团一致裁死者「死于自然」
林官引导陪审团裁决时,须考虑「相对可能性」,本案不涉及意外,陪审团可作出「死于自然」的裁断。如陪审团认为证据不足以显示死因,则可作出「存疑裁决」。
陪审团上午退团商议约2小时后,一致裁定死者死因为「死于自然」,建议医管局要规定医院工作人员,包括非医护的登记处职员,必须要接收患者家属提供的医疗报告及转介资料,并将资料转交医生跟进。
死者陈莺莺终年71岁,生前已退休,死者于2023年12月18日中午在东莞旅游期间意识模糊,送往内地的医院被诊断主动脉剥离,死者即回港到北区医院求医,惟抢救不治,延至同日晚上身亡。案件由死因裁判官林希维主理,设有4男1女陪审团,医管局列有利害关系方,死者两名女儿列席研讯。
案件编号:CCDI-35/2024(MC)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