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关关员涉虚报在家候命骗薪 辩方指被告行为基于误解 12.12裁决
发布时间:12:38 2025-11-20 HKT
前海关女高级关员涉嫌疫情期间向海关虚报28次在家工作,诈骗海关约1.9万元薪金;她再涉以虚假表格向海关报称没执行外间工作,但实际参与医疗辅助队的有薪外间工作。该女子否认欺诈等两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续审。与被告属同一小队的医疗辅助队队员指,被告向他展示医疗辅助队通告,称可不用请假而当值,他当时只是反射式回应,未有加以求证。辩方结案陈词指,被告的行为是基于误解,当时未有获得任何讲解,故出现不幸误会。暂委裁判官钟颖诗押后裁决至12月12日,期间被告续获保释。
医疗辅助队同事无深究通告内容
42岁女被告李桂华,报称前海关高级关员,被控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载有虚假陈述的文件,以及一项欺诈罪,她今由大律师陈永豪代表。
辩方传召保险经纪林宇(音译),他案发时与被告属同一个医疗辅助队(简称AMS)小队。他称于2020年2月,被告在小队Whatsapp群组中发出医疗辅助队的《公务员参与预防新型传染病的任务安排》通告,他当时未有查看该通告。林续指,他和被告当值时交谈,他向被告问起「点解你返到咁多更」,被告称「阿公出咗张通告,可以唔使放自己假期,可以返AMS,揾多啲钱」,被告其后再展示上述通告。
林表示,当时两人未有逐字逐句研究,他理解为被告毋须请假亦可当值,惟他认同在上庭前再次查看通告后有不同理解。林接受盘问时同意自己未曾任职公务员,通告当中有关公务员请假事宜不是他的关注点,当时只是反射式回应被告,他本人未有向任何长官查询。林形容被告积极协助队员,虽然说话不太友善,但愿意帮忙。
辩方指被告因误解又无法越级查证才出现有关行为
控方结案陈词指,虽然控方证人詹宇宁提到海关无规定处理外间工作申请与申请之间的「空窗期」,但詹曾请示上级,而上级要求被告作出陈述。因此控方认为涉案报告表格的形式并不重要,被告就著「空窗期」的陈述属于「要项」,会影响她的外间工作申请。控方直言不能接受被告声称抗疫工作毋须申报,以及不知道出现「空窗期」的说法。控方续指,被告解释从网上找到通告,自行理解为毋须申请就自动获得假期,说法牵强片面,被告从未作出任何求证。
辩方大律师陈永豪陈词指,控方没有传召真正批核被告外间工作申请的海关人员,无从得知究竟涉案的报告表格是否「要项」,当中内容是否会影响申请的结果,加上海关无既定程序处理此类「空窗期」的情况,疑点利益应归于被告。辩方指被告从一开始便出现误解,她无法越级向上级查证,故自然地出现之后的行为,辩方望法庭能整体考虑案件。
被告李桂华被控身为代理人,即特区政府海关高级关员,于或约于2022年3月18日,在香港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一份名为「有关申请兼任外间工作一事」的报告表格,而该文件是对该主事人有利害关系,及在要项上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即该李桂华于2021年5月23日至2022年4月10日期间,没有执行任何外间工作,以及该李桂华明知是意图用以误导该海关的。
欺诈罪指,被告于2020年2月20日至2021年1月17日期间,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向特区政府海关虚假地表示她于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1月21日,先后28次执行在家候命工作,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海关作出一项不作为,即不扣减李桂华就该28次工作的薪金合共19,230.61港元,而导致该李桂华获得利益,以及该海关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案件编号:ESCC740/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