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3人 通缉姜嘉伟及汤伟雄涉违《选举条例》  网上煽惑他人立法会选举不投票

更新时间:11:37 2025-11-20 HKT
发布时间:11:37 2025-11-20 HKT

廉政公署今早(20日)落案起诉两男一女,控告他们涉嫌在2025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立法会选举)期间,于网上转载贴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案件将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廉署并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发布原始贴文的两名男子。

廉署上星期五(14日)以涉嫌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选举条例》)第27A条拘捕3名人士。廉署根据律政司法律意见,今日分3宗案件起诉该3名被捕人士。

黄建国,55岁,冷气工程师;林建栻,66岁,无业;及马惠铃,61岁,家庭主妇。三人各被控一项罪名,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条例》第27A(1)(a)条。

控罪指黄建国、林建栻及马惠铃涉嫌在2025年立法会选举的选举期间,各自在其社交媒体专页上转载一则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贴文。

2025年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本年10月24日展开,根据《选举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7日)为该选举的「选举期间」。

廉署调查显示,姜嘉伟及汤伟雄曾各自于其社交媒体专页发布煽惑他人在2025年立法会选举中不投票的贴文。黄建国其后在其社交媒体专页转载姜嘉伟的贴文,而林建栻及马惠铃则分别在他们的社交媒体专页转载汤伟雄的贴文。

姜嘉伟。资料图片
姜嘉伟。资料图片
汤伟雄(右)。资料图片
汤伟雄(右)。资料图片
廉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已离港的姜嘉伟及汤伟雄。廉署相片
廉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已离港的姜嘉伟及汤伟雄。廉署相片
廉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已离港的姜嘉伟及汤伟雄。廉署相片
廉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已离港的姜嘉伟及汤伟雄。廉署相片

另外,廉署今早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已离港的姜嘉伟及汤伟雄。

姜嘉伟,34岁;及汤伟雄,44岁,各面对两项控罪,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条例》第27A(1)(a)条。

控罪指二人涉嫌在2025年立法会选举的选举期间,各自在其社交媒体专页,展示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贴文。

廉署严厉谴责不法之徒在网上散播煽惑他人不投票的信息,试图干扰及破坏本届立法会选举。廉署重申,在选举期间内公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会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转载相关内容亦属违法。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认清事实真相,切勿被不法分子蒙蔽及利用。

廉署表示,执行《选举条例》,维护廉洁选举,必定会严正果断执法,坚决防范和打击任何干扰及破坏选举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开和诚实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