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巡查储水库欺诈水务署460万元 官拒纳以人手不足作求情理由 前分判商4人判监14至21个月
发布时间:19:04 2025-11-18 HKT
水务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三名雇员2020至2022年间串谋欺诈,向署方虚报储水库巡查报告,诱使署方两年间向分判商发放服务费共约460万元。4人早前各承认1项串谋欺诈罪,求情指疫情期间经济不景兼人手不足,为求公司保持营运才犯案。法官谭思乐今日于区域法院判刑指辩方未能解释工作所需特殊技能,不接纳辩方以人手不足为求情理由,判处前分判商董事监禁21个月,3名雇员则分别监禁14至19个月。
谭官判刑指辩方未能解释相关工作所需特殊技能,而且相信疫情期间多人求职,不接纳辩方以人手不足为求情理由,惟接纳另外3名雇员为保工作而犯案。谭官指本案性质严重,受害者为公共机构,犯案影响到公众利益,分别以监禁24至33个月为4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刑期折扣后,判处43岁唯一董事兼股东刘浩基监禁21个月,32岁文员李颖图18个月,39岁杂工郭家禧19个月,郭家禧胞兄、39岁杂工郭家祺则监禁14个月。
4名被告依次为竣才工程有限公司43岁唯一董事兼股东刘浩基、32岁文员李颖图、39岁杂工郭家禧及郭家禧胞兄、39岁杂工郭家祺,各承认1项串谋欺诈罪名。
案情指,于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水务署把两份水务工程定期合约判授予明兴水务渠务工程有限公司,为新界东的水务设施提供各类水务工程服务。竣才获分判巡查区内约40个储水库,以维持储水库的安全及设施状况。署方规定分判商须指派特定数量的三人巡查队伍每日巡查储水库,并须制备每日的巡查报告,及附上巡查时储水库设施的实时照片。
刘浩基、李颖图及郭家禧串谋其他竣才雇员欺诈水务署及明兴,伪称巡查工作已根据规定妥为进行,并诱使水务署向竣才发放服务费用约240万元。郭家祺亦串谋刘浩基作出相类虚假陈述,欺诈水务署及明兴并诱使水务署向竣才发放服务费用约220万元。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后遂揭发本案。
案件编号:DCCC79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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