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百鸣涉内幕交易案 控方指黄于公布收购前 转帐200万并指示胞妹购入天马影视股票
发布时间:17:41 2025-11-17 HKT
79岁导演黄百鸣(原名黄栢鸣)涉于2017年怂使胞妹黄洁珍进行天马影视的股份交易,因而被证监会票控1项内幕交易罪。控方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案陈词指,黄百鸣于案发时以4张支票向胞妹转帐共200万元,及WhatsApp指示胞妹买入天马影视股票,涉款约160万元;案发时黄百鸣收到1000万「诚意金」,后来天马影视亦发收购公告,并指买方将以每股0.319元收购。
被指转帐予胞妹指示买入天影视股票
控方今开案陈词指,黄百鸣于案发关键时间透过4张支票向胞妹黄洁珍转帐共200万元,并透过WhatsApp指示黄洁珍买入天马影视股票,涉款至少156万元。
黄百鸣在2017年8月25日首次通过支票向黄洁珍转帐50万元,当金额到户后,黄洁珍近乎每天都有进行交易股票。在此之前数个月,黄洁珍并没有买卖天马影视股票的记录,原本亦只持有410多万天马影视股票,但及至9月18日、她已持有约670万天马影视股票;其余3张支票则于9月底及10月初存入。
指示胞妹每股低于0.2元买入股票
根据证监会从黄洁珍手机内撷取的资料,显示黄百鸣于同年8月30日曾指示黄洁珍买入股票,黄洁珍回复「已买咗几万……」,黄百鸣则指「下午继续」、「收巿前买」。同年9月13日,黄百鸣亦指示黄洁珍在每股低于0.2元买入,黄洁珍则指已在买入,及指「已买咗12万+股」、「现在还有些在排队」;相关记录也显示黄洁珍当日买入了12.8万股。
控方指,案发时黄百鸣收到1000万「诚意金」;天马影视后来在同年10月发出收购公告,当中指买方将以每股0.319元收购。
传票控罪指,黄栢鸣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期间在香港,与某上市法团(即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前称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连,并掌握他知道关于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而他知道或有合理因由相信黄洁珍会进行「天马影视」的上市证券交易情况下,怂使或促致黄洁珍进行该等交易。
案件编号:ESS1735/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