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坚尼地城撞毙过路女童 电车司机被控不小心驾驶 死者外公疑抱孙冲红灯挨撞

更新时间:13:55 2025-11-17 HKT
发布时间:13:55 2025-11-17 HKT

电车司机去年8月当值驾驶至西环坚尼地城泳池外行人过路处,4名途人、包括携同两名年幼外孙女过马路的男子疑冲红灯时,遭电车撞上,其中3岁女童身亡。涉事电车司机被控不小心驾驶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死者母亲供称,死者外公在事件中受到很大刺激,无法录取口供和接受治疗。交通意外重组专家则指,考虑到车速、反应时间和刹车距离,「个意外系无可能避免嘅」。下午续审。

外公抱死者冲红灯挨撞后大受刺激

49岁男被告李要东,被控于2024年8月15日在西环德辅道西(东行)近灯柱26170坚尼地城泳池外的行人过路处,不小心驾驶展示号码38的电车。 

控辩双方承认事实指,涉案德辅道西路段车速限制为每小时50公里,案发当日早上约10时40分,被告驾驶电车在该路段行驶,当时有雨,道路及电车轨道湿滑,但电车机件操作正常。

专家证人黄晖。王仁昌摄
专家证人黄晖。王仁昌摄
电车公司培训主任姚贵安(左)和电车工程师林航麟(右)。王仁昌摄
电车公司培训主任姚贵安(左)和电车工程师林航麟(右)。王仁昌摄

男子袁卢海当时身处涉案路段行人过路处的安全岛,他手抱3岁外孙女即本案死者,及牵着另一名6岁外孙女,而外佣亦同行,4人横过马路时被电车撞上,当时行人过路灯为红灯,而行车交通灯号为绿灯。事件导致3岁死者身亡,其余3人则身体擦伤。

死者母亲袁嘉琪供称,案发时她并不在现场,而事后她的父亲、即死者外公受到很大刺激,无法录取口供和接受治疗,而同行外佣也「受好大刺激」、「完全讲唔到嘢」,事后亦选择离职及返回印尼。

意外重组专家:意外的发生属无可避免

交通意外重组专家黄晖博士供称,他根据闭路电视片段进行计算,在碰撞发生时,电车的行驶速度约为每小时16公里,而4名途人约于碰撞前两秒有所动作,并于碰撞前约1秒踏出安全岛,考虑到当时车速,司机须0.9秒的时间作出反应、煞车至停车需要距离约为8米,意外的发生属无可避免。

机电工程署高级工程师朱伟业在案发后对电车煞车性能进行测试,结果显示电车机件及制动系统操作正常。辩方盘问时,问及煞车测试。朱确认涉案电车配有电能煞车和气压煞车,他以同一速度分别为两种煞车系统进行3次测试,电能煞车的煞车距离为16.9米,而气压煞车的刹车距离为12米。朱同意如果需要急煞,使用气压煞车较有效。

电车公司培训主任姚贵安协助警方调查时,曾向警方提供见习车长学习手册。辩方盘问下,姚确认手册内容包含基本驾驶策略,提及电车驶过行人路处时,可以车速不高于每小时15公里行驶。惟姚指该手册并非工作守则,只是作为参考、教导见习车长如何驾驶电车,车长驾驶时并非必须跟从,须视乎天气和路面状况等因素。

电车公司工程师林航麟从电车电脑系统下载行车纪录,并烧录成光碟及交予警方。林供称,根据记录,涉案电车在当日10时40分的车速曾由每小时23公里减速至每小时4公里,最后停下。辩方盘问下,林确认即使电车煞车,仍会有惯性向前冲,行车纪录无法显示电车当时是否停下。

案件编号:ESCC383/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