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党旺角残厕围殴少女 3女童认袭击罪还押候判 指施袭因事主「唱我做鸡」、「揽我条仔」

更新时间:13:29 2025-11-11 HKT
发布时间:13:29 2025-11-11 HKT

近日再现童党围殴事件,网上流传一段少女在旺角商厦残厕遭多人掌掴及殴打的影片,片中更见少女的头部被人用力推往墙壁。事后警方拘捕3名介乎13至16岁的涉案少女,她们在警诫下称「佢(事主)唱我做鸡,我好嬲」、「佢揽我条仔」故向事主施袭。3名少女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裁判官陈慧敏分别押后16岁少女的判刑至11月25日,待索感化报告;而13岁及15岁女学生则押后至11月28日判刑,待索感化及社会福利官报告,3人均须还押儿童院。

辩方为16岁无业女被告郑然曦求情指,郑承认曾打事主面部6次,警诫下称因他人要求故动手,又表示「我知错啦,唔会再打人」。辩方望法庭念及郑的参与程度远比其他被告轻,而予以轻判。陈官随即表示,打算为3名被告索取感化报告,并分别押后判刑至11月25日及11月28日。

被告依次为16岁无业女子郑然曦、15岁女学生,以及13岁女学生。她们承认于2025年10月17日,在香港九龙旺角洗衣街39号金鸡广场18楼金都桌球城残障人士厕所内袭击苏珈恩,因而对该苏珈恩造成身体伤害。

不满事主「唱我做鸡」、「揽我条仔」而施袭

案情指,事主与3名被告相识,在案发当日下午7时许,事主与郑及其他朋友到涉案桌球馆聚会,期间事主向他人要求吸食加热烟,15岁女被告感到厌烦,遂伙同其余被告及女生,带事主到残障人士厕所,「俾佢一个教训」。在残厕内,3名被告多次掌掴事主,又向她拳打脚踢,有人拍摄殴打过程。事主事后头部有触痛、左脸和嘴唇有红肿,家人看到伤势后报案。

3名被告被拘捕后均承认殴打事主,郑在警诫下称因13岁女被告要求才动手打事主,「我知错啦,唔会再打人」;15岁女被告称「佢(事主)唱我做鸡,我好嬲」,因此与他人一同殴打事主;13岁女被告则表示事主「揽我条仔」。

案件编号:WKCC5090/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