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工6年间4度非礼养女罪成 官斥有恃无恐变本加厉犯案行为卑劣 判监3年3个月
发布时间:11:31 2025-11-10 HKT
49岁印刷工人自2016年起非礼当时9岁养女,包括同睡一床时摸胸及非礼私处等,及至2023年更拉低养女的裤子,以致她的臀部露出,养女担心其行为变本加厉,终向社工揭发事件及报警。养父经审讯后被裁定4项非礼罪成,暂委法官陈淑文今早在区域法院判刑时,斥被告的行为卑劣,变本加厉地犯案,属违反诚信,终判处他监禁。
身为养父竟有恃无恐一再侵犯
陈官判刑时,直斥被告比X年长31岁,更身为X的养父,对X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但却违反诚信,对X作出非礼行为。X在案发时年仅9岁,被告一而再,再而三地犯案,侵犯行为变本加厉,趁X熟睡时,隔著衣物侵犯X,令X感疼痛而醒来。其后,X的母亲离开家庭,由被告独自照顾X及X的同母异父妹妹时,被告更有恃无恐,强行侵犯X。陈官怒指被告的行为卑劣,对X造成困扰,必须予以谴责,终判处他监禁3年3个月。
事主患创伤后遗及解离症状
陈官引述事主X的创伤报告,显示X患上创伤后遗症及解离症状(PTSD),需要长期接受心理治疗。被告的精神及心理报告,显示被告精神平稳,临床心理学家评估被告的重犯机会属低端及中度。陈官另引述被告的背景,被告现年49岁,曾有5次不类同的定罪记录,在澳门就读至小三的教学程度,自1998年起任职印刷工人至今,其后与X的母亲发展为情侣关系,二人在2010年诞下细女,案发时4人同住在涉案单位。
辩方庭上补充,被告对X带来的影响感到「相当唔开心」,希望X能早日恢复正常。
被告曾指插X私处及摸胸部非礼
综合证供,X与生母、被告及同母异父妹妹同住涉案单位,在她读小四、中一和中四时,被告与她同床睡觉,被告曾摸其胸和腰、用手指非礼X私处、扯开X的内衣和拉下其裤子;在首次非礼事件中,当被告从后摸X胸部时,他更说到「小心我插你」、「你大个就知道㗎啦」。
被告指X受姨姨唆摆对其作出诬蔑
被告出庭自辩时,否认4次非礼事件曾发生,更指X的母亲自2019年起离开家庭,他向X和其妹妹表示可以继续照顾两人,但要求两人直到成年以前不可结交另一半,因为他不想处理养女的感情问题。但在2022年12月,他发现X交男友,于是曾停止给X生活费,X一度离家及表示姨姨会「对付」被告;被告称X是为了把他赶离单位及受姨姨唆摆而诬蔑他。
被指4次于住所内非礼女事主
49岁被告C.C.S.,报称印刷工人,被控4项猥亵侵犯另一人。控罪指,他于2016年夏天某日、2019至2020年、2022年夏天某日、2023年2月10日,分别4次在葵涌单位内猥亵侵犯女童X。
案件编号:DCCC277/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