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替公司买劳斯莱斯「报大数」骗财310万元 上巿公司前主席否认两罪
发布时间:14:08 2025-11-05 HKT
外号「金融界拳王」的上市公司前主席李振邦涉嫌串谋汽车经销商,协助公司购置劳斯莱斯汽车时,夸大其售价及首次登记税款共约310万元,遭廉署落案起诉。40岁李振邦今早在区域法院否认串谋诈骗及欺诈罪开审,公司大股东霍玉堂供称,出资收购公司后,李自称博士及深谙金融,提议公司开拓汽车借贷业务,声称从英国购入价值大约380万元的劳斯莱斯,其后再要求霍支付230多万的牌照税,指缴款后会将多出的款项归还公司,惟霍后来得知车价及税价共约300万。
借股份担任公司主席
著名马主兼商人霍玉堂庭上供称,在2019年与太太出资收购一间名为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的上巿公司,公司主要处理证券买卖、金融及收购合并的事务,夫妻共持有公司的75%股份。由于夫妻当时均没有管理上巿公司的经验,协助进行收购的中介公司将被告李振邦介绍给霍。霍忆述,被告自称博士,深谙金融,故安排被告出任公司主席,处理公司运作。其后,被告向霍声称「如果要做主席,就要拥有股份先合资格做主席」,霍遂将15%股份无偿转移给被告,被告曾向霍表示随后会将股份转还霍,惟霍到现时仍未收回股份,霍直言当时「理解系以借用嘅方式」转予被告。
购贵价劳斯莱斯兼索230万牌照税
霍续透露,被告在2020年尾建议公司开拓汽车借贷的业务,并建议「买一架比较贵嘅车做推广」,其后被告选定了一辆劳斯莱斯 Wraith V12 型号的汽车,被告指该劳斯莱斯会由「英国𠮶边买寄返香港」,并向霍声称汽车的价值大概380万港元,霍开出支票后,被告要求霍补签一些关于购入车辆的会议记录,惟被告没有向霍出示过收据。在2021年初,被告告知霍「架车嚟咗,未交牌照税」,更指当时政府要改税制,「要快啲啦,如果唔系会
发现多付300多万元买车
霍坦言,首次向被告支付约380万港元时以为款项已包含税款等,惟劳斯莱斯在运送到港后,被告又再索款约230万。霍自言「我从来无喺外国入过车,我唔知𠮶手续系点」,认为若不支付约230万元,便不能在港驾驶,故再度支付费用。霍提及,公司核数师其后检查账目时,竟发现劳斯莱斯并非登记在公司的名下,而是登记在一间离岸公司(BVI)的名下,惟霍的上市公司与该离岸公司没有关联。核数师更在检查公司文件时,发现相关文件不足够,数目及文件均「好似有啲问题」,文件上显示车价是约153万元,汽车首次登记税是约156万元,故购买劳斯莱斯的总数理应合共约300万元,惟霍却支付共约600多万购买汽车,故向廉署报案求助。霍直言,被告的月薪是16万8千,不容许被告从中谋取私利。
盘问指霍借被告叶问儿子叶准徒弟之身份追债
资深大律师谢华渊盘问霍,该上市公司实际是欠债人因偿还不起向霍借的债务而用作抵债。霍承认妻子曾向他人借贷,对方一直没有偿还债务多年,债务连利息高达8千万,惟有透过正当手法收购公司,欠债人亦同意转让公司。辩方质疑,由于欠债人一直拖欠款项,霍得知被告在社会中因精通「打功夫」而闻名,是叶问之子叶准的徒弟,故经朋友介绍结识被告,并招聘被告协助霍追债。霍否认为追债而结识被告。
辩方指霍转股份予被告因其协助追回8千万款项
辩方引述公司向公众刊登的报告,指被告「主修营养学及运动科学,从小醉心武术运动,师承武术宗师叶问先生之子叶准先生,为其嫡传弟子。多年来获奖无数,并于2019年获颁大本钟奖全球十大杰出青年」,惟霍却认为被告精通金融及善于管理公司,霍回应「佢(被告)话俾我听有㗎嘛」。辩方引述转让股份合约,霍向被告转股份,被告承诺之后会归还被告,此等重要内容却没有书面记录,霍回应「佢口头承诺我」。辩方指出,被告协助霍追回8千万款项,霍承诺将金额的3成给予被告,即约2千4百万,而转让的股份属报酬的一部分,霍否认。
被控串谋诈骗及欺诈罪
本案原有两名被告分别为40岁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前执行董事兼主席李振邦,以及亿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杨祖耀,2人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指他们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不诚实地向PF Group虚假地表示,公司须向亿锋支付逾381万元购买一辆汽车;李振邦另面对一项欺诈罪,指他于2021年2月19日至3月3日期间,向PF Group虚假地表示须支付逾238万元清缴一辆汽车的首次登记税,导致李从中获得利益,或导致PF Group有相当可能会蒙受不利。杨祖耀在开审前缺席聆讯,法庭已发出拘捕令,控方申请将案件分拆处理,先进行李振邦的审讯,获暂委法官黄士翔批准。
承认事实指,李振邦于2022年9月13日遭廉政公署拘捕。案发时,李是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的执行董事兼主席。
案件编号:DCCC630/2023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