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搭棚工堕楼亡  雇主罪成判罚款 控方提刑期覆核  官押后11.7再讯

更新时间:12:02 2025-10-31 HKT
发布时间:12:02 2025-10-31 HKT

47岁男棚工陈兆丰于2022年5月,在油麻地吴松街旧楼外墙搭棚时疑安全绳断裂,他从6楼堕毙。死者雇主许佢成被裁定3项传票罪成,获准分90期缴付9万元罚款。控方认为刑罚过轻,早前提出刑期覆核,许佢成今到观塘法院应讯。控方指许佢成的背景报告欠缺客观证据,要求他宣誓作供,许供称无银行户口、无固定雇主,更一度与控方争辩,「你咪揾差人check我啰!」。裁判官刘淑娴押后案件至11月7日再讯,待许向相关雇主索取收入证明。

控方今日甫一开庭便指出,许佢成的背景报告均是他一面之词,许没有交出任何资料佐证,例如银行存折、雇主证明等。许庭上解释,他的银行户口已被取消,目前从事散工没有固定的雇主,难以提供资料。刘官关注能否要求警方调查,许佢成闻言表示同意,控方索取指示后提出让许宣誓作供,获刘官批准。

许佢成供称,上星期开工3日,担任司机将警察总部的纸碎运往堆填区,每次开工4小时可赚250元,间中有其他人找他顶替工作,「有人揾就做」。许多次称不记得每月收入和支出,被追问事发前后的资产状况时,更一度与控方争论。刘官向许澄清,控方需要证明许的生活确实捉襟见肘,许回应「佢可以揾差人、私家侦探查」,又谓「唔想我嘅事影响到其他人」,不愿要求雇主作证。刘官指控方不打算要求警方调查,故问许能否交出相关资料,许表示可向老板查询,刘官遂押后案件至11月7日,待许佢成索取收入证明等资料。

被告许佢成,案发时经营华昌棚厂,是死者陈兆丰的雇主,早前被裁定3项传票控罪罪成,传票控罪指其没有确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及/或维修安全进出口、没有采取足够的步骤防止任何人堕下、没有确保工人配戴适当的安全头盔。许被判罚款9万,获准分90期缴付。

控方认为刑罚过轻,提出刑期覆核。控方表示,许仅提供爬山安全带予死者,对工人毫无保障,判刑缺乏阻吓性,另申请缩短缴款期,让许感受「切肤之痛」。裁判官早前押后案件,以索取背景报告了解许的经济状况,惟上次聆讯许因病缺席。

死者家属早前亦入禀区域法院,向许佢成及华昌棚厂追讨雇员补偿胜诉,暂委法官卢君政宣判死者雇主须赔偿210万元,兼付讼费及利息。家属一方指,死者生前1年平均月薪约3.5万元,赔偿额应为月薪乘以60倍,即约210万元收入。

案件编号:KTS 23895 - 23897/2022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