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君争产丨𡥧仔罗启瑞要求呈交十类信托文件 法官驳回涉三哥罗嘉瑞披露申请

更新时间:17:37 2025-10-17 HKT
发布时间:17:37 2025-10-17 HKT

鹰君集团创办人罗鹰石遗孀罗杜莉君「罗老太」要求撤销汇丰信托作为家族信托受托人败诉,其𡥧子罗启瑞其后入禀指汇丰及其三哥罗嘉瑞违反信托责任,要求法庭撤销罗嘉瑞作为家族信托任命人及监护人的资格,以及撤换家族信托受托人汇丰信托等。罗启瑞要求汇丰及罗嘉瑞呈交十类信托文件,部分信托文件更追溯到逾40年前,法官徐韵华强调,信托受益人并无绝对权利查阅所有信托文件,罗启瑞要求披露文件的类别范围过广且不必要,驳回罗启瑞要求罗嘉瑞披露全部文件的申请,下令罗启瑞需向罗嘉瑞支付讼费;只批准罗启瑞要求汇丰披露投资决策文件及有关通讯纪录等。

原告为罗启瑞,4名被告为汇丰国际信托、罗嘉瑞、罗慧端、罗嘉瑞的私人公司KSL Management Limited、「罗鹰石慈慧基金」的受托人、汇丰信托子公司HSBC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罗启瑞。资料图片
罗启瑞。资料图片
罗嘉瑞。资料图片
罗嘉瑞。资料图片

部分文件追溯逾40年

法官徐韵华指,此案源于罗氏家族内部纠纷,涉及家族信托管理、受托人责任及受益人权利及股权控制等复杂法律议题。罗启瑞要求汇丰呈上七类文件,包括投资决策文件、通讯纪录、法律意见、财务专家意见、信托资产价值变动的分析或评估等,另要求罗嘉瑞呈上三类文件,包括与鹰君集团股份有关的投资决策文件、 与信托管理相关的通讯纪录、涉及利益冲突的背景资料等,但部分文件追溯期长达40年,文件类别范围异常地极其广阔。徐官强调文件披露申请不得用作压迫性武器,亦需考虑可能获得的资讯的实用性、经济性和效率。

徐官提到汇丰一直配合罗启瑞的申请,向法庭呈交补充文件,但罗嘉瑞一方则拒绝妥协,投诉罗启瑞要求的文件类别范围过度广阔,要求过于苛刻。徐官认为罗启瑞要求罗嘉瑞披露的文件范围过于广泛,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且不具必要性,驳回罗启瑞要求罗嘉瑞披露三类文件的全部申请,只批准罗启瑞要求汇丰披露鹰君集团股份的投资决策文件,包括内部备忘、分析报告、会议记录等,汇丰与罗嘉瑞或其相关人士就鹰君集团股份事宜的通讯纪录,汇丰就信托持股策略所获取的法律、财务或估值顾问意见,以及相关背景文件。

案件编号:HCA 404/2018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