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齐人之福仍伸魔爪 强奸非礼二奶女儿 亲女忍辱7年自杀揭父兽行 六旬厨师认9罪候刑

更新时间:13:45 2025-10-16 HKT
发布时间:13:45 2025-10-16 HKT

六旬厨师在内地「包二奶」,与二房育有两子一女,其中女儿11岁时遭他强行舌吻,他解释亲吻女儿不足为奇,其后7年间多次强奸及非礼女儿,当中包括趁女儿18岁到港碰上疫情需居家隔离,两度到访并强奸女儿,更把「震蛋」放入女儿下体,拍摄女儿下体「留念」,最终因女儿前年自杀而揭发案件。厨师今在高等法院承认6项强奸罪及3项非礼罪,法官杜丽冰押后案件至11月18日判刑,期间索取女事主创伤报告、精神科评估报告及被告的背景报告。

强行与11岁X舌吻、揸胸兼指插阴道

61岁男被告T.M.L.承认6项强奸罪及3项非礼罪,其承认案情指被告在中国广东省海丰县「包二奶」,二人育有两子一女,其中X生于2003年11月。被告长居香港,X指她仅记得小学一年级时曾与被告见面一次,大约10岁时,被告曾多次带她到香港申请身份证,自12岁起,被告每周或每隔数个月会到访一次,有时会借宿一宵。

2015年5月,当时11岁的X放学回家,被告突然抱起X并让她「坐大髀」,强行与X舌吻两分钟,X试图推开被告但不果,被告停手后X表明不喜欢被舌吻,被告则向X解释指父亲亲吻女儿十分平常。同日晚上,被告趁与X独处时,强行将X从房间抱到餐桌旁,脱下X所有衣服,与X舌吻并挤压X的乳房和乳头,将手指插入X的阴道,X不断说「不」并表示疼痛,被告仍继续数分钟才停止。X立即拿起衣服跑回房哭泣,被告警告X不准告诉任何人,透过门缝给X人民币200元。当X步出房间时,母亲指被告已离开并留了零用钱予X,X不愿收取。

X到港隔离期间遭被告多次强奸

两周后的某下午,被告再次突然进入X的房间,强行脱下X所有衣服,亲吻乳头并舌舔阴道,其后强行与X进行无套性交,X阴道出血,被告帮她抹干净后离开,叮嘱她要保密。X在房间大哭,被告一小时后把人民币100元「摄入」X房间。X其后在被告每次到访时均会锁门,避免自己再遭被告性侵。

X在2021年9月搬到香港找工作,与胞兄居住在红磡㓥房。因X在新冠疫情期间到港,需在家隔离14日,她在上格床睡觉时突然感觉裤子被脱下,目睹被告已在她身上。被告亲吻X并指插X阴道,X连环说不,被告继续5至10分钟后才停止,要求X保密。被告翌日再到访,全裸姿态到上格床,被告强行脱下X所有衣服,舌舔乳头及阴道、指插阴道,与X进行无套性交,被告射精在X腹部,X痛哭流涕后入睡。被告同日再爬到上格床,趁X仍是全裸时再强奸X,并在X体外射精。

X自杀不遂揭发多年受辱事件

2021年11月某日,被告探访X时后爬上上格床压在X身上,X惊醒后被脱衣,被告开始亲吻X,但X大声呼救并说不,被告用手掩住X嘴,当X试图踢开被告,被告则强行将X压在床上,脱下她的裤子和内裤,用手抚摸她的乳房和私处,强行打开X双腿,与X进行无套性交数分钟,被告在X的腹部射精后离开上格床。X感到剧痛且惊恐,但被告仅十分钟后再爬上上格床,把「震蛋」放入X的阴道,X感到疼痛和不适,试图踢开被告。被告再次强行与X进行无套性交,体外射精后拍摄X的私处,向X展示该些相片。

2022年3月某日,被告再到访并强奸X,自此X便没有再见过被告,但她仍担心被告会再次性侵她。2022年4月19日,X通过微信向母亲披露被告在内地及香港强奸她的一连串事件,母亲怒气冲天,建议X搜集证据并报警,同时亦指责被告,被告承诺不会再犯,以家丑不外传为由,建议X不要报警。X抵港不久,未有向任何人披露这些性侵事件,X在2023年10月18日试图自杀,被告前往医院探访X时被捕,被告向警方承认在案发期间多次与X性交。

案件编号:HCCC403/2024及HCCC404/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