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儿子餐厅因用厕所问题与食客起争执 持刀劈对方头部 认有意图伤人等罪入狱2年2个月
发布时间:12:09 2025-10-08 HKT
「正义联盟」主席李偲嫣儿子刘仲朗两年前在红磡的餐厅内,与食客因使用厕所问题发生争执,初时刘以粗口与对方发生口角,其后刘心生不忿取出30厘米菜刀劈向对方头部,对方抬手挡头致伤,刘更在保释期间缺席法庭聆讯。31岁被告今早在区域法院承认有意图伤人等两罪,辩方求情指被告非预谋犯案,一时冲动引致本案。暂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时,直言不接纳被告忘记出庭的解释,终判处他监禁2年2个月。
争执后持刀向事主施袭 武力程度严重
31岁被告刘仲朗,报称厨师,被控有意图伤人及无合理因由而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罪。控罪指,刘于2023年9月24日在红磡芜湖街123号地下的餐厅「鸡煲皇」,意图使洪姓男子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他;另指他于2024年7月2日,身为获准保释的人,无合理因由而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
周官判刑时指,被告因使用厕所问题与陌生人争执,其后更用菜刀向事主施袭。周官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因一时冲动而犯下本案,并非有预谋,而其母亲亦已离世,与年老父亲同住。惟周官认为被告在本案使用的武力程度严重,被告企图向事主头部施袭,尽管事主用手抵挡,惟事主的左手仍遭被告斩伤,部分菜刀的金属碎片更残留事主体内。周官直指,不相信被告在保释期间,因忘记而缺席法庭聆讯的解释,明言被告没有刑事纪录,理应知道自己面对严重的控罪。
求情称因一时冲动及愚蠢犯案非有预谋
辩方代表求情指,被告没有刑事定罪记录,过往亦没有与暴力相关的记录。案发时,被告与事主一行人素不相识,并非有预谋犯案,仅因一时冲动而袭击事主,明言其行为确实愚蠢,望法庭念被告已还押一段时间而轻判。
案情指,被告于2023年9月23日晚上与友人在红磡的「鸡煲皇」用膳,洪姓男事主亦与哥哥及女友人用餐,被告与事主一行人素不相识。凌晨时分,被告与洪哥哥因厕所发生争执,其后被告前往事主所在的餐桌,用粗口向洪哥哥出言大骂,餐厅老板为免冲突升级而将二人分开。约半小时后,被告在餐厅门外再与事主一行人相遇,被告突然向事主大叫,洪哥哥推开被告后,被告变得激动并冲回餐厅内,被告其后手持30厘米菜刀折返,试图砍向事主的头部。事主随即擡起左手自卫,惟仍未能避免被告的攻击,导致左臂近手肘被砍到。
事主左手有8厘米刀伤尺骨留有金属碎片
事主送院后须接受紧急手术,医疗报告显示,事主的左肘有8厘米裂伤,并发现一块2.5厘米的金属碎片有部分嵌入尺骨。同日,被告被捕并在警诫下指,因使用厕所的问题与事主哥哥发生争执,其后在冲动及受到酒精影响的情况下,用菜刀攻击事主的左臂。被告在2024年7月2日缺席在区域法院的应讯,法庭发出拘捕令后,被告在同年8月被捕。被告在警诫下表示,自己忘记出庭应讯。
案件编号:DCCC421/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