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争产案︱创办人幼女质疑母亲受幻觉影响无力立遗嘱 长女申援引专家报告反驳
发布时间:13:14 2025-09-18 HKT
南丰集团创办人陈廷骅前妻杨福娥去世后,将所有遗产留予长女陈慧芳,幼女陈慧慧不满财产分配安排,质疑2008年遗嘱效力,衍生遗嘱认证诉讼。陈慧慧质疑杨福娥离世前签署的法律文件均受陈慧芳不当影响所致,而且生前受错觉幻觉影响,无能力订立有效遗嘱。陈慧芳一方今日于高等法院申请援引专家报告反驳,法官徐韵华质疑陈慧芳一方早知对方申辩立场,何以到得现在才再申请援引报告,终押后裁决。
原告为杨福娥的长女陈慧芳(Angela Chen),今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及文本立代表,被告为幼女陈慧慧(Vivien Chen),由资深大律师石永泰及马嘉骏代表。审讯现排期至2027年2月22日进行,预计为期53日。
余若海申请援引专家报告,回应陈慧慧的专家报告,来反驳指杨福娥生前不是在错觉幻觉下订立遗嘱,希望法庭接纳呈堂。在徐官查问下,余若海交代陈慧芳一方早于诉讼初期将杨福娥12份医学报告呈堂,证明杨福娥有力订立有效遗嘱,虽然陈慧慧在状书中申辩时,已经提及杨福娥生前受错觉幻觉以及陈慧芳不当影响,但当时并未觅得任何专家撰写报告,于是陈慧芳亦没有需要回应。

原告:当初未觅得专家撰写报告反驳
余若海续指后来陈慧慧觅来专家撰写报告,指出杨福娥生前认知功能受损,而且罹患抑郁症,造成错觉幻觉,影响到订立遗嘱,因此陈慧芳有需要呈堂专家报告来回应说法,指出杨福娥生前既没有认知功能受损,也没有罹患抑郁症,所以亦没有错觉幻觉影响到遗嘱。徐官认为陈慧芳早知陈慧慧以杨福娥生前受错觉幻觉来申辩,当时并未申请许可援引报告,何以现在再给予陈慧芳第二次机会?余若海回应指因为陈慧慧当时未觅得专家,而且除非回应的专家报告内容完全与案无关,否则不应排除。
石永泰回应指余若海误解了陈慧慧一方案情,指出陈慧慧申辩杨福娥生前受错觉幻觉影响,无能力订立有效遗嘱,而不是杨福娥生前有错觉幻觉而受不当影响。石永泰指出因此专家取得许可基于前者而撰写报告,而没有取得许可,评论错觉幻觉如何引致不当影响,所以陈慧芳一方也无权就此回应。
案件编号:HCAP10/2020
法庭记者:陈子豪

















